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5-066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462,540 股
归属股票来源: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及股票来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061,351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2,006,135,157 股的 1.00%。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8,055,216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0.90%,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90.00%;预留 2,006,135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0.10%,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0.00%。
3、授予价格(调整后):9.97 元/股(预留部分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相同),
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9.97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人数(调整后):首次授予 396 人;预留授予 6 人。本激励计划涉及
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间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授予权益数量的
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 1/3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 1/3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 1/3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间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授予权益数量的
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部分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1/3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留授予部分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部分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1/3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留授予部分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部分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1/3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留授予部分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激励对象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7、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0-2022三年净利润均值为业绩基础,订定净利润增长率(B);并以2024-2026年财务数据预估,订定各年度的ΔEVA(A)及新工艺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占比(C)。根据上述三个指标完成情况分别对应的系数,核算各年度公司层面的行权数量。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表:
第一个归属期 第二个归属期 第三个归属期
业绩考核指标 (2025 年,对应考核 (2026 年,对应考核 ( 2027 年,对应考核年
年度 2024 年) 年度 2025 年) 度 2026 年)
ΔEVA(A) 目标值(A0)注1 为正 为正 为正
目标值(B0) 10% 60% 145%
净利润增长率 6% 36% 87%
(B) 触发值(B1)
且不低于行业注2均值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
新工艺注3销售 目标值(C0) 15% 24% 33%
收入占主营业
务收入占比(C) 触发值(C1) 12% 19% 26%
注 1:ΔEVA 业绩考核指标,其目标值等于触发值;
注 2:根据中证行业分类,公司所处行业为“信息技术-半导体-集成电路-集成电路制造”;
注 3:新工艺指 55 纳米、40 纳米、28 纳米及以下制程工艺。
个别项目业绩达成系数计算方式如下表:
业绩考核指标 个别项目业绩达成系数 公司层面达成系数
ΔEVA(A) A>0,则 X=100%
(权重 30%) A≤0,则 X=0(不触发)
净利润增长率(B) B≥B0,则 Y=100%
(权重 40%) B1≤B
B
新工艺销售收入占主营 C≥C0,则 Z=100%
业务收入占比(C) C1≤C
(权重 30%) C
注:1.个别项目业绩未达触发值,则该项目达成系数为 0;
2.公司层面行权数量=归属期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达成系数。
公司主营业务是12英寸晶圆代工服务,属于半导体行业。公司选取六家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全球领先晶圆代工企业作为公司的对标企业,具体如下: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1 688981.SH 中芯国际
2 1347.HK 华虹半导体
3 688396.SH 华润微
4 6770.TW 力积电
5 2303.TW 联电
6 GFS.O 格罗方德
注:业绩考核过程中,若对标企业及同行业企业主营业务出现较大变化,或业绩波动较大,致使对标的考核意义减弱,公司董事会可剔除相关异常数据或对标企业,亦可更换或者增加相关对标企业,以体现对标考核的真实性。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业绩考核年度及各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由个人惩处核定及个人绩效考核两部分组成。
个人惩处核定结果对应归属比例情况如下:
个人惩处核定结果 无记过及以上惩处记录 有记过及以上惩处记录
个人惩处核定结果对应归属比例 100% 0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归属比例情况如下: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惩处核定结果对应归属比例×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在本计划有效期内遇重大变故、特殊及异常情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经公司董事会审定后可对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予以调整。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