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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239:航宇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2

688239:航宇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航宇科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公告〔2019〕2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74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号)(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号)(以下简称“《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由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保荐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申购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为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国海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投资”)及长江资管星耀航宇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航宇科技员工资产管理计划”),不存在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11.67 元/股(不含 11.67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11.67 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 1,0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11.67 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 1,000 万
股,且申报时间晚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 14:58:47.408(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
以上过程总共剔除 1,073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1,062,50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 10,623,710 万股的 10.0012%。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
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48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1年6月23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4、战略配售: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525万股,占发行总规模的15%,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依据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11.48元/股,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规模为人民币40,180万元。根据《业务指引》规定,本次发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比例为5%,且不超过4,000万元,国海投资实际获配股数175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5%;航宇科技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实际获配股数为350万股,占发行总量的10%。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525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15%,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相同。

    5、限售期安排: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于2021年6月28日(T+3日)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
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限售期摇号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部分,国海投资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航宇科技员工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6、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7、网上网下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总体申购情况于2021年6月23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8、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向通过战略配售、网下配售获配股票的投资者收取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因承担发行人保荐业务获配股票(包括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部分的股票)或者履行包销义务取得股票的除外。

  本次发行向网下投资者收取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0.5%,投资者在缴纳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0%(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9、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于2021年6月25日(T+2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6月2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0、本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1、中止发行情况: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2、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组织实施,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请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1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21年6月22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的《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航宇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1年1月14日经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
并已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1803 号)。本
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海证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航宇科技”,扩位简称为“贵州航宇科技”,证券代码为 68823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 787239。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航宇科技所处行业为“铁路、船
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 C37)。截止 2021 年 6 月 18 日
(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7.63 倍。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 3,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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