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88231 科创 隆达股份


首页 公告 隆达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隆达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3

隆达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信托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等),且该类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隆达
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3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6,171.4286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 39.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411,794,296.88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 210,522,712.4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201,271,584.4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出具了“中汇验字
[2022]号第 6002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具体建设内容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新增年产 1 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造    85,546.06          85,530.00
        项目

  2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8,470.71          8,47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合计                          100,016.77        100,00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
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信托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信托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
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财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管中心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