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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222: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日期:2022-04-29

688222: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PDF查看PDF原文

公司代码:688222                                                公司简称:成都先导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相关的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2021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2年4月27日,公司总股本为400,6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0,034,000.00元(含税),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61%;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及板块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成都先导          688222          不适用

                科创板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耿世伟                            朱蕾

      办公地址        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生物城中  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
                        路二段18号)                      区生物城中路二段18号)

        电话          028-8519 7385                      028-8519 7385

      电子信箱        investors@hitgen.com              investors@hitgen.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成都先导聚焦小分子及核酸新药的发现与优化,依托 DEL 技术(包括 DEL 库的设计、合成
和筛选及拓展应用)、基于分子片段和三维结构信息的药物设计(FBDD/SBDD)技术、核酸新药研发平台相关技术(STO)、靶向蛋白降解平台相关技术(TPD)四大核心技术平台及公司其他关键新药研发能力(药化、计算科学、生物评价、药学研究等),打造新药发现与优化的国际领先的研发体系,通过新药研发服务、不同阶段在研项目转让及远期的药物上市,为医药工业输出不同阶段的新分子实体,以最终为全球未满足的临床需求提供创新药治疗方案,致力于成为全球一流的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贡献于更好的人类生命健康。

  目前,公司基于数千种不同的骨架结构,已经完成超过万亿种结构全新、具有多样性和类药性的 DNA 编码化合物的合成,并且已有多个案例证实了其针对已知生物靶点和新兴生物靶点筛选苗头化合物的能力及有效性。同时,成都先导拥有大约 20 个内部新药项目处于临床及临床前不同阶段,目前已有 4 个项目获得临床试验批件并进入临床试验。

  公司业务模式灵活,能够提供一整套从靶基因到新药临床试验申请阶段的研发服务,范围覆盖重组蛋白表达纯化、结构生物学、计算化学与药物化学、生物化学和生物物理学、细胞生物学、体内药理学、药代动力学、药学研究等。主要包含三种商业模式:

  第一,小分子及核酸新药研发相关技术合作服务:①DEL 筛选、DEL 设计、合成及表征、蛋白表达与纯化、结构生物学、生物信息学、计算化学、药物化学、核酸及有机合成、分析化学、生物物理、细胞生物学、药代、药效等。②定制化的 RNAi(RNA 干扰)技术服务,siRNA 设计、siRNA 的快速平行合成与化学修饰,并进行基因敲除活性测试、稳定性测试、脱靶风险评估及核酸药物体内分布及其他体内外生物功能评价等。

  第二,不同阶段的新药在研项目转让:一站式药物发现项目、风险分担项目、合资企业到项目转让许可等。

  第三,远期规划中的新药品种上市销售:成都先导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和研发能力,以及新药项目研发核心的知识产权,公司不断有自己知识产权的可成药的新分子实体产生,除了在不同阶段的对外转让,在一些特殊治疗领域,公司会将自研项目持续往后推进至临床后期,在更远期的时间,可能有自己的药物上市或通过上市许可人制度(MAH)实现药物项目的上市销售。

  成都先导作为拥有全球已知最大的 DNA 编码小分子实体化合物库的药物研发公司,业务遍布北美、欧洲、亚洲及澳大利亚等,现已与多家国际著名制药公司、生物技术公司、化学公司、基金会以及科研机构建立合作,致力于新药的发现与应用。公司致力于成为植根中国、放眼全球的创新药物“种子库”和新药创制“新引擎”。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属于新药研发服务、新药在研项目权益转让及自主研发项目推进至临床阶段
乃至远期实现上市销售相结合的形式。相比传统的新药研发企业项目数量少、投资回报周期长、研发投入风险大等特点,以及相对于常规技术服务型企业劳动密集程度高、服务附加值低、缺乏长期增值空间等特点,公司的业务模式具备为公司持续输出颇具潜力的创新药项目的能力,能够创造高收益的长期价值。

  公司的药物发现与优化平台,一方面在为全球医药企业提供不同技术环节研发服务的同时,还能提供针对各类靶点处于不同阶段的新分子实体。另一方面,在不与客户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公司可通过药物发现平台自主选择高潜力、高价值的靶点进行药物发现,并利用自身的高效新药优化平台将发现的苗头化合物推进到临床试验阶段。
(1)新药研发服务

  基于公司药物发现与优化平台,公司可为全球医药企业提供指定生物靶点的筛选并进行优化,客户有权选择有偿受让在筛选结果中被证明具有功能活性的药物结构 IP,公司还有一定几率在客户针对该药物进行后续研发的多个阶段陆续产生里程碑收入。除此之外,基于公司领先的 DEL、FBDD/SBDD 技术,以及在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蛋白表达纯化、结构生物学、计算化学与药物化学、生物化学和生物物理学、细胞生物学、体内药理学、药代动力学、药学研究等环节的技术能力,公司可为客户提供新药发现和优化链条上各类研发服务,如定制化 DEL 库设计及合成服务、某些指定化合物或核酸的合成与修饰服务等。

  新药研发服务部分,盈利模式分为客户定制服务(Fee-For-Service,FFS)、全时当量服务(Full-Time Equivalent,FTE)、以及其他。
①客户定制服务(FFS)FFS 模式是指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服务合同内容,向客户提供有明确需求的研发服务,并在合同中约定具体项目方案、研究成果测算方式、相关费用与结算方式。
②全时当量服务(FTE)FTE 模式是指公司根据客户的要求分配相关技术人员团队,并依据合同的约定完成相关研发任务,按照记录的实际参与的技术人员数量和工作时间确认收入。客户与公司一般在合同谈判和项目方案确定过程中会依据项目难度、时间要求和工作量来综合确定所需FTE 数量。
③其他则主要包括药物结构 IP 权属转让费(License Fee)、里程碑费(Milestone Fee)等

  自公司成立以来,通过 DEL 的筛选服务,为客户完成针对特定靶点的早期苗头化合物的发现服务,在成功发现化合物后,可以通过签订转让合同将化合物知识产权转让给客户进行后续开发,收取一定 IP 权属转让费,以及根据客户后续的开发进度,还可能收到部分里程碑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积完成了 45 个项目的化合物知识产权转让。根据合同约定,当转让的小分子化合物未来在药物研发达到某个关键性节点阶段(包括但不限于 GLP 毒理实验、临床 I期、临床 II 期、临床 III 期及药物上市等),后续公司可依据合同约定获得里程碑费,金额依据各个里程碑节点的不同从几百万元到几千万元不等。
(2)新药在研项目权益转让

  公司依靠国际领先的药物发现平台以及规模庞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小分子化合物库,在与客户筛选项目不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可以选择高潜力、高价值的靶点进行自主新药发现,利用自身核心技术优势将筛选出的化合物分子优化并向后推进至确定性更高的阶段后进行转让,客户受让后可直接申报临床或进入临床试验阶段。通过转让新药项目的全部或部分权益,公司可获得新药项目转让收入,包括首付、里程碑收入和收益分成等。
(3)业务模式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靶点排他与分子结构排他原则

  药物结构相关的知识产权系创新药的核心 IP,为确保公司新药研发项目与客户筛选项目之间不存在利益冲突,成都先导在业务模式中严格遵守靶点排他和分子结构排他原则。公司药物发现平台中的化合物结构原始权属归公司所有,在筛选服务的模式中发现了有效的苗头化合物或自主
研发的新药推进到一定程度后,公司通过与客户签署授权及转让协议,将化合物结构相关的知识产权或开发及商业化权益转让给客户。

  第一、靶点排他原则。公司接受客户的筛选项目委托以靶点为基础,客户一旦确定某筛选靶点,会拥有一定的排他期(通常为 3 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在排他期内公司不会再接受其他客户对于相同靶点的筛选服务委托,也不会针对该靶点进行自主新药项目筛选。

  第二、分子结构排他原则。公司通过与客户签署转让与授权协议,将分子结构的知识产权永久排他性地转让给客户。该分子即使在后续的研发过程中表现出对其他靶点的良好成药性,也因为排他机制而不可转让和开发。两项排他原则的执行确保了公司新药研发项目与客户筛选项目之间、不同客户的项目互相之间不存在利益冲突,并因此获得国内外客户的极大信赖和认可,使公司独特的“新药研发服务+新药在研项目权益转让”的模式能够顺利开展,在国际医药工业保有良好的声誉。
(4)远期规划的新药品种上市销售

  成都先导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和研发能力,以及新药项目研发核心的知识产权,公司不断有自己知识产权的可成药的新分子实体产生,除了在不同阶段的对外转让,在一些特殊治疗领域,公司会将自研项目持续往后推进至临床后期,在更远期的时间,可能有自己的药物上市或通过上市许可人制度(MAH)实现药物项目的上市销售。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全球药物市场规模及成长性

  世界人口总量的增长、社会老龄化程度的提高、人们保健意识的增强以及疾病谱的改变,使得人类对生命健康事业愈发重视。同时,全球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国医疗保障体制的不断完善等因素推动了全球医药行业的发展,进而带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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