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5-010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如下: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公司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将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0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1、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黄洪伟先生,在未来 3 个月、6 个
月内均不存在减持计划。
2、 截至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武岳峰集
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武岳峰一期”)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内可能存在股份减持计划。若未来执行相关减持计划,将按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海武岳峰一期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武岳峰三期 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内不存在股份减持 计划。
3、 截至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芯动能投
资基金(有限合伙)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内可能存在股份减持计划。若未来 执行相关减持计划,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3 个月、
未来 6 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以上股东在上述期间若实施股份减 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 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如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 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如回购股份的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则存在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 划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存在因员工持股计 划或者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 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 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5、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 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6、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 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
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5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2/2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5/2/24
预计回购金额 1,000 万元~1,5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27.00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370,370 股~555,555 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0863%~0.1294%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5957798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提高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经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若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
(含)。若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27.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1,000 万元(含)、
上限 1,500 万元(含)测算,本次拟回购数量约为 370,370 股至 555,555 股,约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863%至 0.1294%,前述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
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拟回购的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0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
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
(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资金来
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000 万元(含)、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500 万
元(含)和回购价格上限 27.00 元/股(含)进行测算,本次拟回购数量约为 370,370 股
至 555,555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863%至 0.1294%,若本次最终回
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予以锁定。
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 回购后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有限售条件 130,362,032 30.37% 130,732,402 30.46% 130,917,587 30.50%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 298,876,373 69.63% 298,506,003 69.54% 298,320,818 69.50%
流通股份
股份总数 429,238,405 100.00 429,238,405 100.00% 429,238,405 100.00%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
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较小,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
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202,450.7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90,304.93 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 1,500 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 0.74%、0.79%。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结合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规 划,公司认为以人民币 1,500 万元上限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 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影响较小。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