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5-070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近期,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鉴于其现有资源配置和工作安排的实际情况,预期无法按期完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双方友好协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拟不再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充分保障公司审计工作安排,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履行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程序,并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友好沟通与协商,拟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均未提出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99 名,注册会
计师 1,052 名,注册会计师中有 52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4 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总额 203,338.1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54,719.6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3,220.05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69 家,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总额 22,208.86 万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和采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9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 年度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 11,468.42 万元,职业责任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达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5、诚信记录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
纪律处分 2 次。5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7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45 人次、自律监管
措施 2 人次、纪律处分 6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朱颖平,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6 家公司。拟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俊霞,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近三年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 家,近三年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家。拟担任本项目负责经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丽丹,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含 IPO)共计 15 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朱颖平、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俊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丽丹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 137.8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06.0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1.80 万元),较上年度增长 8.33%。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最终 2025 年度审计费用总额并签署相关协议,具体金额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七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本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鉴于其现有资源配置和工作安排的实际情况,预期无法按期完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双方友好协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拟不再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充分保障公司审计工作安排,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履行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程序,并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友好沟通与协商,拟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沟通与友好协商,并且已允许拟聘任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未提出异议,双方将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选聘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方式、选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选聘结果,审计委员会经过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且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要求,同意提议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结合公司2025 年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同意提议 2025 年度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137.8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06.0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1.80 万元。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通过了此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