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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新能:卓越新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09


证券代码:688196        证券简称:卓越新能      公告编号:2025-024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8 日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7 月 4 日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活动先生召集
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 3 人),全体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及主承销商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龙岩卓越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认购邀请书》
(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正式启动发行。经 2025 年 7 月 3 日投资者
报价并根据《认购邀请书》确定的关于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确认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竞价结果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          获配价格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股)      (元)

 1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59,830  136,000,107.60
 2  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                1,198,465  49,999,959.80
      公司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30,680  42,999,969.60
      四川振兴嘉杰私募证券投资

 4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振兴嘉杰    41.72        719,079  29,999,975.88
      壁虎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3,662  10,999,978.64
 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9,693    9,999,991.96
 7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39,693    9,999,991.96
 8  董易                                      239,693    9,999,991.96

              合计                          7,190,795  299,999,967.40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

    (二)《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及主承销商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
 书》,正式启动发行,根据最终的竞价结果及《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公司拟 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四川振兴嘉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振兴嘉杰壁虎一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和董易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过。

  (三)《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就本次发行事宜编制了《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董事会认为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及公司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五)《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及公司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六)《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及公司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七)《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聘请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重新审计,并出具了《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 2024 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结果与原审计报告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八)《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聘请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新审计,并出具了《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利安
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结果与原审计报告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九)《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时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6)及《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十)《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根据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3 月非经营性损益情
况编制了《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