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1 证券简称:八亿时空 公告编号:2026-007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3%
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 2026 年 3 月 10 日,本次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5/1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5 年 5 月 16 日~2026 年 5 月 15 日
预计回购金额 5,000万元~10,000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940,036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70%
累计已回购金额 29,275,178.95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7.69元/股~34.85元/股
注:本公告中数据保留两位小数,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 2026 年 3 月 10 日,公司通过本次回购与公司前次回购已累计回购公司股
份 4,142,625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4,481,546 股的比例为 3.08% ,已支付总金
额为 129,264,146.89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2)。
前次回购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实施完毕,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202,589 股,占
公司总股本 134,481,546 股的比例为 2.3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3.626 元/股,最
低价为 28.955 元/股,回购均价为 31.221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88,967.94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二)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 7,000 万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4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5)。
截至 2026 年 3 月 10 日,在本次回购中,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 940,036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4,481,546 股的比例为 0.70%,最高成交价
为 34.8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7.6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9,275,178.95 元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尚未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
告如下:
截至 2026 年 3 月 10 日,公司通过本次回购与公司前次回购已累计回购公司
股份 4,142,625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4,481,546 股的比例为 3.08% ,已支付总金额
为 129,264,146.89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