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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虹医药: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延期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5-015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确定“新药研发项目”中部分尚未确定用途的资金,根据研发规划,在“新药研发项目”中增加子项目“APL-2302”、“临床前研究项目”,并将“新药研发项目”实施期限延长至2027 年 12 月。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97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2.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2,780.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8,059.22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计师报字[2021]第 ZA15998 号)。

  根据《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管理,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及保荐人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相关全资子公司已分别与公司、保荐人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药品、医疗器械及配套用乳膏生产项目            1,896.89        1,896.89

  2  新药研发项目                                97,880.91        97,880.91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7,613.71        37,613.71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5  超募资金                                      不适用        31,072.76

                      合计                        157,391.51      188,464.27

  注: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调整“新药研发项目”子项目投资内容及投资金额,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由 120,583.01 万元调减至 97,880.91万元;调整“药品、医疗器械及配套用乳膏生产项目”投资金额,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由 53,387.00 万元调减至 1,896.89 万元;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项目投资金额并延长实施期限,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由 13,016.45 万元调增至 37,613.71 万元,上述“新药研发项目”“药品、医疗器械及配套用乳膏生产项目”中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减且未确定资金用途,将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相关法规和规定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存储管理,视情况而定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在确定新的用途
之前不会用于其他用途支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三、确定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和项目延期情况

    (一)“新药研发项目”中增加子项目“APL-2302”、“临床前研究项目”和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本次确定部分募集资金具体用途的募投项目为“新药研发项目”。公司
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药研发项目”的部分子项目、“药品、医疗器械及配套用乳膏生产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行变更。其中,“新药研发项目”调减 APL-1202 和 APL-1501 项目合计 22,702.10 万元募集资金,该部分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相关法规和规定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存储管理,存储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新药研发项目”中增加子项目“APL-2302”、“临床前研究项目”的情况如下:

  1、增加子项目“APL-2302”

  APL-2302 是公司基于 TAIDD 平台自主研发的新型高选择性、强效的去泛素
化酶 USP1(泛素特异性蛋白酶 1)口服小分子抑制剂。通过抑制其去泛素化作用,导致 DNA 损伤修复功能丧失并与同源重组基因缺陷或突变形成合成致死,从而特异性地杀伤肿瘤。乳腺癌基因突变(BRCA1/2mut)或同源重组缺陷阳性(HRD+)与乳腺癌、卵巢癌、前列腺癌和胰腺癌等多种肿瘤发生风险有关,阻
断肿瘤依赖的 DNA 损伤修复通路 USP1,将导致肿瘤细胞 DNA 损伤不能有效修
复而死亡,发挥对肿瘤的治疗作用。

  基于临床前展现的良好的体内和体外活性,公司向 FDA 和 NMPA 递交了一
项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评价 APL-2302 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初步抗肿瘤活性的Ⅰ/Ⅱa 期、开放性、多中心、剂量递增和扩展研究,并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和 2025 年 1 月获得美国 FDA 和中国 NMPA 批准。该临床研究已于 2025 年 3
月完成Ⅰa 期首例受试者入组,公司将持续推进受试者入组工作。期待 APL-2302能进一步展现在临床中的潜力,让更多患者可以受益于这款 USP1 抑制剂。

  根据 APL-2302 的开发规划,本次拟使用 4,879.99 万元用于 APL-2302 的 I
期临床开发。

  2、增加子项目“临床前研究项目”

  公司坚持以创新技术平台驱动新产品开发,通过深入探索药物的作用机理和建立高效率药物筛选评价体系,打造自有的研发平台和核心技术,以实现高效和
差异性的新药发现。公司已经构筑了覆盖药物发现及机制研究、临床前开发、药学研究、转化科学研究、中国和全球临床试验、法规与注册申报的完整研发体系。在完整、高效的研发体系下,结合多年的药物临床研发实践,公司围绕专科化战略布局,形成以靶向免疫调节正常化(TIMN)技术平台、靶向和 AI 驱动的药物
发现平台(Targeted & AI-driven Drug Discovery, TAIDD)、药械联用平台(Drug
Device Combination, DDC),持续为公司输出有竞争力的候选药物。

  公司围绕专科化战略,持续在专注领域布局早期研发,拟增加相关资金投入“临床前研究项目”,为后续推进临床开发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进一步扩充公司的产品管线。根据测算,公司拟投入 10,754.16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临床前研究项目”,以加快公司创新产品管线建设。

  因“新药研发项目”原子项目临床试验进展晚于预期,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募投项目与管线进行的协同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审慎控制相关募集资金的投入,同时结合增加子项目“APL-2302”、“临床前研究项目”,公司根据调整后“新药研发项目”的整体研发进展,拟将调整后“新药研发项目”
实施期限由 2025 年 12 月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

  在增加子项目“APL-2302”和“临床前研究项目”后,“新药研发项目”剩余尚未确认用途的募集资金合计 7,067.96 万元募集资金,公司将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相关法规和规定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存储管理,视情况而定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在确定新的用途之前,不会用于其他用途支出,公司将尽快根据公司业务及战略发展需要确定该部分资金的具体用途。

    (二)相关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公司自主可控的核心技术平台为新药开发奠定基础

  创新药物的发现是一个非常复杂和极富挑战的过程,公司坚持以创新技术平台驱动新产品开发,通过深入探索药物的作用机理和建立高效率药物筛选评价体系,打造自有的研发平台和核心技术,以实现高效和差异性的新药发现。公司通过多年的药物临床研发实践,围绕专科化战略布局,对原有部分技术平台进行升
级调整,形成以靶向免疫调节正常化技术平台、靶向和 AI 驱动的药物发现平台、药械联用平台和原位膀胱肿瘤模型技术在内的多个研发技术平台和核心技术,利用上述核心技术平台研发形成了目前在研管线中的主要候选药物,为后续开发新的候选药物和形成新的临床管线奠定坚实基础。

  2、高效完善的研发体系为新药开发提供保障

  公司已经构筑了覆盖药物发现及机制研究、临床前开发、药学研究、转化科学研究、中国和全球临床试验、法规与注册申报的完整研发体系。各研发部门融合成有机整体,使公司的新药研发工作得以高效率地展开和进行。各研发负责人员均拥有行业相关的专业背景或拥有多年的行业内工作经验,对于药物的研发工作具备深厚的行业和专业知识。公司高效完善的研发体系为新药开发提供保障。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确定“新药研发项目”部分尚未确定用途的资金,根据研发规划增加子项目“APL-2302”和“临床前研究项目”,并拟将调整后的“新药研发项目”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公司也将在新药研发中面临如下风险:

  (一)在研产品临床试验进展和结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新药研发过程漫长、成本高昂,临床试验进展受到多重因素的共同影响,且结果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公司临床试验在招募患者和确定临床试验机构时,可能因入组患者的人数、界定资格标准、竞争对手同期开展类似临床试验等因素而遇到困难,且公司在临床试验进展过程中可能遇到多种不可预见事件从而推迟临床进度并妨碍在研产品获得监管批准,上述因素均可能对公司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行业实践表明,即使某些候选药物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