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5-027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4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1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3.5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4,313.57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2,140.8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0095 号《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14,199,267.44 元(包含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20,000,000.00 元 ),累计支付发行费用11,458,478.44 元,补流账户结余利息累计转出 32,499.13 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35,364,682.7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
资金余额为 553,731,824.49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 1,244,057,386.80
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 67,969,176.93
减:自有资金支付首次公开发行费用置换金额 -
减: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89,037,123.17
减: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20,000,000.00
减:累计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实际支出金额 294,990,808.97
减:累计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支付发行费用金额 11,458,478.44
减:累计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补流账户结余利息转出 32,499.13
减:累计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使用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 42,202,158.37
份(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减:累计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其他转出金额 -
加:累计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 35,364,682.70
续费净额
等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 553,731,824.49
其中: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 553,728,531.94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 -
证券账户余额 3,292.5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运作》的规定,制定了《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分别在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里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佛山农商银行雅居乐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专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开户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严格遵守履
行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未出现影响协议履行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账户余额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里水 80020000017618827 218,993.49
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757901672410636 20,613,419.34
佛山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居乐支行 80020000017614902 153,238,622.9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757901672410818 105,307,919.8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57901672410821 1,181.9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757901672410960 274,347,946.4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757901672410727 447.88
合计 / 553,728,531.94
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除上述专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外,募集资金余额中存放
在证券账户的金额为 3,292.55 元。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
循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截至 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包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
期限自 2024 年 9 月 22 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21 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
滚动循环使用。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2,000.00 万元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
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