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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荻微:希荻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27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5-009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人民币 19,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
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1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33.5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34,313.5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 12,172.7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2,140.85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普华永道中
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
验字(2022)第 0095 号《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延
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的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后投资总额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1    高性能消费电子和通信设备电源管          20,617.79              20,617.79
      理芯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2    新一代汽车及工业电源管理芯片研          8,531.56                8,531.56
      发项目

  3    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              20,019.66              20,019.66

  4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合计                          58,169.01              58,169.01

三、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 19,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上述决议已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实施
完毕,公司已使用 18,903.71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 19,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8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截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已
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合计转出 17,5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5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议案》,同意公司取消 2023 年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上述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户储存与三方监管。具体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退回相关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上述决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已将 17,500.00 万元超募资金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9,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63,971.84 万元,截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
金余额为人民币 37,966.03 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19,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70%。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9,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