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5-030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东微”或“公司”)于 2025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 年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额度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有效期限内现金管理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在有效期限内现金管理额度可以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在上述有效期限和额度内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监事会已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575 号》文《关于同意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燕东微获准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986.561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1.98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3,953,446,261.66 元,扣除发行费用 196,932,884.6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756,513,376.97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87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方向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基于成套国产装备的特色工艺 12 吋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 30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75,651.34
合计 375,651.34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额度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有效期限内现金管理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类型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采购投资品种方向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七天存款及结构性存款产品。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亦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在上述有效期限和额度内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七天通知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但上述产品的收益率水平受到宏观经济及金融市场波动、货币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产品购买事宜,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 年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额度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有效期限内现金管理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5 年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