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0 证券简称:德龙激光 公告编号:2025-003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龙激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近日公司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 3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德龙
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60 号),公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84.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30.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7,985.1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603.15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1,381.97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总额为 26,381.97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19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2 年 4 月 28 日、2024
年 5 月 14 日、2024 年 12 月 2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苏州德龙
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和《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募投项目 账户状态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89240078801100000028 精密激光加工设备产能扩 存续
限公司苏州九华路支行 充建设项目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胜 5120040000112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已注销
浦支行
苏州德龙激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75270122000318004 客户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已注销
州东吴支行
光股份有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2250198883600006647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已注销
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512902423910858 超募资金存储和使用 存续
州干将路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89240078801900000258 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本次注销
限公司苏州九华路支行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胜 51098700001665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次注销
浦支行
苏州贝林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8112001013000653432 纳秒紫外激光器及超快激 已注销
州金鸡湖支行 光器产能扩充建设项目
光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8112001012800794035 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本次注销
州金鸡湖支行
江苏德龙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92090078801000001634 新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存续
限公司江阴支行
光智能科技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
有限公司 阴高新区支行 86011110001172165 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项目 存续
三、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将使用于“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和“总
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和理财收入 17,592.83 万元募集资金整体变更
至“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项目”和“新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本次变更涉及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与注销事宜。保荐机构对本
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和 2024
年 12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和《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原募投项目“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目”、“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已分别转入“新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为便于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及子公司苏州贝林激光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应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