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7 证券简称:炬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40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49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8.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6,973.81 万元,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用(包括不含增值税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3,709.05 万元后,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 163,264.76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全
部到位,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1 年 12月 2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1244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12 月 2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炬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09,537,239.30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270,529,404.59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362,118,148.50 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43,210,587.99 元为收到的银行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
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
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本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郊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2023 年 9
月 18 日,与炬光(合肥)光电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北京银行西安丈八北路支行 20000025315100065805054 20,959.5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东 611301034013001618852 账户已
支行 - 注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456010100101158282
营业部 106,869,510.6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456010100101158531
营业部 119,126,681.33
中国银行西安四季东路支行 102897387753 65,946,692.93
中国银行西安四季东路支行 102898709588 53,193,416.44
中国银行西安四季东路支行 102101224854 60,169,479.71
中信银行西安兴庆路支行 8111701011500795397 1,995.84
合 计 405,328,736.4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270,529,404.59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按季度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发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符合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符合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2月26日。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受托银行 产品名称 金额 起止日期 预期年化 是否
收益率 赎回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可转让大额存单 106,000,000.00 2022/1/24 3.55% 否
司西安分行营业部 -2025/1/2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可转让大额存单 50,000,000.00 2022/2/14 3.55% 否
司西安分行营业部 -2025/2/1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可转让大额存单 67,000,000.00 2022/3/21 3.55% 否
司西安分行营业部 -2025/3/21
中国银行西安四季东 可转让大额存单 65,000,000.00 2023/10/31- 2.60% 否
路支行 2026/10/31
中国银行西安四季东 可转让大额存单 45,000,000.00 2023/10/31- 2.60% 否
路支行 2026/10/31
中国银行西安四季东 可转让大额存单 60,000,000.00 2023/10/31- 2.60% 否
路支行 2026/10/3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协定存款 2,996,192.02 活期存款 1.15% 否
司西安分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西安四季东 协定存款 9,309,589.08 活期存款 1.05% 否
路支行
总计 / 405,305,781.10 /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新加坡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
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自筹资金购买资产的议案》,并于2024年6月27日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