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5-033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境外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
短期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借款对象:GME Aerospace Indústria de Material Composto S.A.(以
下简称“GME”),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外子公
司 EFORT W.F.C. Holding S.p.A.(以下简称“WFC”)持有 49%股份的参股公司
股东借款金额授权:不超过 500 万欧元(约 4,110 万元人民币)
股东借款期限:自协议签订起不超过 12 个月
资金使用费: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借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且与其他股东股东借款同等条件,按日计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和利息
本次授权境外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短期股东借款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交易风险提示:GME 为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WFC 参股子公司,且 GME
的其他股东方将按照股份占比提供同等条件不低于等比例股东借款,公司将在提供股东借款期间,继续密切关注 GME 生产经营的变化情况及现金流的管理,加强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一)关联交易背景
2023年,公司全资子公司WFC将其持有的GME 51%股权出售给Spectre S.r.l.(以下简称“Spectre”),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埃夫特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GME 作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期间,WFC 为 GME 提供日常经营性借款,在出
售股权后、借款合同到期前 WFC 对 GME 原财务资助进行延期,各方股东按股
份占比提供等比例股东借款,WFC 向 GME 的借款余额为 384.32 万欧元。截至
公告日,该项借款未到期。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埃夫特关于出售 GME 控制权后形成财务资助及预计新增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同时,根据公司与 Spectre 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次控股权转让后 GME 经营主体仍然存续,未来如 GME 经营需要股东借款,双方同意,经各方股东履行相关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后,股东方将按照股份占比继续提供总额不低于 500 万欧元且不超过 1,000 万欧元的股东借款。
2024 年 8 月,根据以上股东协议条款,WFC 向 GME 提供短期股东借款 147
万欧元,截止本公告日,该等贷款已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埃夫特关于境外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短期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5 年,GME 公司因经营需要,维持相关在手项目的推进,特向各股东方申请短期股东借款。经与 GME 的各股东方协商一致,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为了支持 GME 可持续经营发展,满足其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授权 WFC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根据 GME 不时经营管理需要,在其他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等比例提供股东借款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向 GME 提供最高不超过 500 万欧元(约 4,110 万元人民币)的股东借款,各方股东借款期限均为自协议签订日起 12 个月内归还,股东借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借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日计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和利息。
GME 是公司的参股公司,是由 Spectre 控制的公司,Spectre 为公司监事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短期股东借款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为止(不含本次关联交易),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GME及受GME同一主体控制的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项目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GME Aerospace Indústria de Material Composto S.A.
成立时间 2007 年 10 月 2 日
注册登记编号 41208326786
注册资本 4,340.20 万巴西雷亚尔
实收资本 4,340.20 万巴西雷亚尔
注册地 Alameda Bom Pastor, no 1683,Zip Code 83015-140, City of S?o
José dos Pinhais,State of Paraná,巴西巴拉那州
主要生产经营地 Alameda Bom Pastor,no 1683,Zip Code 83015-140, City of S?o
José dos Pinhais,State of Paraná,巴西巴拉那州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拉美地区汽车工业自动化生产线焊装及输送集成业务
股东情况 Spectre 持股 51%,WFC 持股 48.99%,Erminio Ceresa 持股 0.01%
(二)关联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巴西雷亚尔(万元)
主要指标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1,276.75 32,220.23
负债总额 24,443.24 24,512.00
净资产 6,833.51 7,708.23
主要指标 2025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790.18 18,953.22
净利润(亏损) -874.73 -3,613.21
(三)关联关系说明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GME 为公司关联方 Spectre 控制的公司,因 Spectre 的实际控制人 Erminio Ceresa
是公司监事 Fabrizio Ceresa 的父亲,公司境外子公司 WFC 借款给 GME 后构成
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授权提供短期股东借款的资金来源为境外子公司 WFC 自有资金,资金使用费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借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且与其他股东股东借款同等条件,费率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公司境外子公司 WFC 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与 GME
签署借款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财务资助金额:总额不超过 500 万欧元(约 4,110 万元人民币)
2、期限:自协议签订起不超过 12 个月
3、资金来源:WFC 的自有资金
4、资金用途:补充 GME 流动资金,满足其生产经营活动。
5、资金使用费: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借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日计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和利息。
6、其他股东方:按股权占比等比例资助。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授权是为了支持其经营业务发展,系着眼于 GME 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考虑,更有利于维护相关方利益。
GME 的其他股东共同为其按照股份占比提供等比例同等条款借款,利率定价公允,风险基本可控,该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公司也会在借款完成后密切关注 GME 的经营发展情况和财务情况,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境外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境外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监事 Fabrizio Ceresa 回避表决了该事项。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授权境外子公司利用其自有资金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情况下提供,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不利影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本次授权提供借款是履行双方股东股权转让协议相关权利义务,支持其经营业务发展,参股公司的主要股东将共同为其提供新增借款,利率定价公允,根据其在手订单情况,风险基本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授权境外子公司在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