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93.4575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4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共计 8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93.4575 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本次激励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45 万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541.25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447 万股;预留授予 94.25 万股
(3)授予价格:11.20 元/股
(4)激励人数:14 人(其中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11 人)
(5)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Am)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额不低于 6,000 万
元人民币;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2024 年合计净利润增长额不低于
14,000 万元人民币;
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2025 年合计净利润增长额不低于
24,000 万元人民币;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Am*0.85≤A≤Am X=85%
净利润增长额(A) Am*0.7≤A≤Am*0.85 X=70%
Am*0.55≤A≤Am*0.7 X=55%
A≤Am*0.55 X=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是以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经审计合并利润表中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7)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核评级,原则上绩效考核评级划分为 S、A、B、C、D 五个档次,考核评级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考核结果 卓越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考核评级 S A B C D
归属比例 100% 100% 80% 0% 0%
如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
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2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已对本次激励计划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没有组织或个人提出明确异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3-032)。
(2)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已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3)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 2023 年 3 月 10 日为授予日,
并同意向 11 名激励对象以 11.20 元/股首次授予 447 万股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
(5)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发布《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根据《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拟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1)因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未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授出,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 94.2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2)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故作废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当期不能归属的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09.95 万股;
3)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有 3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80.50 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综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
11 人调整为 8 人,本次作废处理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286.55 万股。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为 447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9,167.95 万股的 4.88%。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2023 年 3 月 10 日 11.20 447 万股 11
本激励计划因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未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授出,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 94.2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有 3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80.50 万股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