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5-082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4.9813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麒麟信安”)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首次授予日:2024 年 10 月 23 日
2、首次授予数量:151.25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7,873.8639 万股的
1.92%
3、首次授予人数:118 人
4、首次授予价格:25.50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4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3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3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一致。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5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5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自其授予日起至各批次归属日,须满足各自归属前的任职期限。
(2)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2024 年—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系数比例。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Am)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5 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6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6.5 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要求同首次授予的要求一致。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5 年—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Am)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5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6.5 亿元。
根据公司实际营业收入 A 较考核目标的完成比例,确定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具体关系如下表所示:
公司层面业绩完成值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Y)
A≥Am Y=100%
Am*70%≤A﹤Am Y=A/Am*100%
A
各归属期内,按照公司层面业绩目标完成值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根据公司层面业绩目标完成值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3)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A”“B+”“B”“C”“D”六个等级,个人的考评结果及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X)
B+及以上 100%
B 80%
C 60%
D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Y)×个人层面归属比例(X)。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部分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8 月 21 日,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46)。
3、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8)。
4、2024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5、2025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6、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7、202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批次 授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