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5-018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
购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
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
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941,394.15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12,673,658.22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72,895,226.03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52,701,115.23 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24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截至 2025 年 3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22,374,426 股扣减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034,327 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 119,340,099 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5,967,004.95 元(含税),占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3.26%。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 5,967,004.95 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股份回购金额 70,637,256.4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76,604,261.43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426.97%。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 0.00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 5,967,004.95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3.26%。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967,004.95 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7,941,394.15 15,562,769.64 /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152,701,115.23
分配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5,967,004.95
分红总额(元)(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0.00
注销总额(元)(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16,752,081.90
润(元)(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5,967,004.95
(4)=(1)+(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 是
于 3000 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5)=(4)
35.62%
/(3)
现金分红比例(5)是否低于
否
3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67,436,462.25
投入金额(元)(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否
投入金额是否在 3 亿元以上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
550,940,807.99
收入(元)(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12.24%
(8)=(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是 否
否在 15%以上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的情形
注: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截至目前上
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公司上市不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故上表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系指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
二、现金分红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含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股份回购金额)76,604,261.43 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26.97%,达到 100%以上;占期末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 50.17%,达到 50%以上。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及长期利润分配政策,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过去十二个月内,公
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除此之外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没有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盈利情况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