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6-029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投资金额 不超过 50,000 万元(含本数)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投资种类 包括但不限于收益凭证、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
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仍存在无法取得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和本次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含本数)。
(三)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限、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收益凭证、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
(五)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本次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额度。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委托理财,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拟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委托理财产品,公司也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政策的变化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市场波动的风险,可能影响理财产品预期收益。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公司应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二)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