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65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
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10 月 16 日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
权结果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878,531 股,本次行权后,
公司总股本由 415,637,624 股变更为 416,516,155 股,注册资本由 415,637,624 元
变更为 416,516,155 元。
鉴于公司上述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变更股本和注册资本,并对《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
二、关于取消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取消监事会相关事项之日起,公司监事会予以取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自然免除,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同时,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主要依据为《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主要修订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变更注册资本为 416,516,155 元,变更股本为 416,516,155 股;
2、进一步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如:“第三十四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五)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符合规定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及“第三十五条: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3、强化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责任,并在第四十二条至第四十五条补充详细规定;
4、第四十六条优化了股东会的职权;
5、对董事资格、董事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做了完善,如第一百〇四条关于董事忠实义务的规定以及第一百〇五条关于董事勤勉义务的规定;
6、增设了职工董事条款,并在第一百一十二条对职工董事的设置、职工董事的任职条件、选举程序等做了详细规定;
7、从公司治理角度,本次章程修订取消了监事会的设置,由董事会下设审
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职能。因此删除了公司章程原第七章下监事会相关条款,并补充第一百四十条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管理水平,公司拟搭建 ESG 管治架构,将董事会下设的“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四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表述;
8、针对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补充相关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9、其他条款修订,包括新增独立董事章节、新增专门委员会章节、对分红条款修订等。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后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四、修订或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了相关新制度。除制度的内容修订外,本次制度修订工作还包括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将《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名称修改为《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此外,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管理水平,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拟搭建 ESG 管治架构,将董事会下设的“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并相应修订《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增
加 ESG 相关职责,修订后名称调整为《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修订、制定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文件。
本次修订、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制度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是否提交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股东大会
审议
1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 是
2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4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修订 否
作细则》
5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 修订 否
员会工作细则》
6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 修订 否
作细则》
7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修订 否
员会工作细则》
8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9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0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1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2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3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4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5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修订 否
管理制度》
16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7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8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9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 修订 否
度》
是否提交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股东大会
审议
20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新增 否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1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 新增 否
职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4 日
附: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 为维护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下简称“《章程指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