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5-067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国子公司 eLum 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于当前国际经贸形势,公司控股子公司eLum研发、临床及各方面运营活动的正常开
展需要,公司的控股子公司eLum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箭华先生控制的Well Sun申请
不超过100万美元的借款。该笔借款年利率为3.5%(参考协议签订时美国联邦基准利率),
借款期限自协议签订后借款实际发放日起计,最晚不超过2026年12月31日归还,以满
足子公司eLum研发、临床及各方面运营活动等的资金需求。
孙箭华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Well Sun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箭华先生100%控制的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Well Sun为公司的关联法
人。eLum是公司在美国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eLum 向 Well Sun 借
款(借款利率低于协议签订时美国联邦基准利率)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本次交易不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基于当前国际经贸形势,为满足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
诺医疗”或“公司”)控股子公司eLum Technologies,Inc.(以下简称“eLum”)研
发、临床及各方面运营活动的正常开展需要,子公司eLum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箭华
先生控制的Well Su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Well Sun”)申请不超过100万
美元的借款。
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eLum与Well Sun协商一致,该笔借款年利率为3.5%(参考协
议签订时美国联邦基准利率),借款期限自协议签订后借款实际发放日起计,最晚不
超过2026年12月31日归还,以满足子公司eLum研发、临床及各方面运营活动等的资金
需求。
孙箭华先生100%控制的境外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eLum向实际控制人孙箭华先生控制的企业 Well Sun借款(借款利率低于协议签订时美国联邦基准利率)构成关联交易。但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孙箭华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Well Sun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箭华先生100%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Well Sun为公司的关联法人。eLum是公司在美国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eLum 向 Well Sun借款(借款利率低于协议签订时美国联邦基准利率)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Well Sun基本信息
名称 Well Sun Holdings Limite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1704279-000-12-25-1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9B Cheong Tai Commercial Building, 66 Wing Lok Street,
住所
Sheung Wan, Hong Kong
法定代表人 孙箭华
经营范围 贸易和投资
注册资本(港币) 10000.00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股权结构
孙箭华 100%
成立日期 2009年12月17日
登记状态 在营(开业)企业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
无
主营业务的关系
本次借款的协议双方为公司子公司eLum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Well Sun,
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借款金额
1、根据协议条款,贷款人Well Sun同意向eLum提供一笔金额为100万美元的贷款。
2、贷款人可在任何时候要求对本贷款进行担保,担保方式由贷款人合理确定。
(二)借款期限及借款用途
1、eLum 同意在2026年12月31日或之前,足额偿还所有未偿还本金及应计利息。
2、资金应用于支持eLum的研发项目、临床试验、生产制造、市场推广/销售、员工雇佣及其他业务运营相关活动。
(三)借款利息及费用
eLum 同意按3.5%(百分之三点五)的年利率支付未偿还本金余额的利息。利息计算基准为:非闰年按365天计算,闰年按366天计算。在任何情况下,eLum 根据本协议应支付的金额均不得超过法律允许的最高限额。若收取的款项超过法律允许的最高限额,超出部分应由Well Sun自行决定用于冲减本金余额或退还给eLum。
(四)还款方式
还款应以美元支付,支付地点为Well Sun办公场所,或well sun通过书面通知向eLum 指定的其他地点。若还款日非工作日,则应于下一个工作日还款,延长期限应计入利息计算周期。“工作日”指Well Sun正常营业的日期。
(五)借款条件
1、eLum 已向Well Sun提供其合理要求的文件、同意书、意见书及证明材料;
2、eLum 在本协议中作出的所有陈述与保证均真实有效;
3、未发生且持续存在以下事件:
(1)构成(协议中定义的)违约事件的事件;
(2)在发出通知或经过一定期限后(或两者均满足后)将构成违约事件的事件。
(六)陈述与保证
为促使Well Sun向 eLum 提供本贷款承诺,eLum 向 Well Sun作出如下陈述与保
证。该等陈述与保证在本协议签署后持续有效,只要 eLum在贷款文件项下对wellsun仍负有债务,且在贷款全额清偿前始终有效。
1、公司主体资格:eLum 公司根据其注册成立地法律正式注册成立、有效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拥有合法所有权以持有其财产,并有权从事其目前经营的业务
2、无违约情形:eLum 公司签署及履行贷款文件的行为,无论在当前、还是在经过一定期限后或发出通知后(或两者均满足后),均不会:
(a)违反任何法律规定,或导致 eLum 公司在其作为一方或其财产受约束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法律文件项下构成违约;
(b)在 eLum 公司的任何资产上设立或产生任何担保权益、留置权或产权负担(为贷款人利益而设立的除外)
3、授权有效性:eLum 公司拥有承担和履行义务的权力与授权,且已采取所有必要行动,授权签署和交付贷款文件及承担相应义务。
4、协议效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合法有效、具有约束力且可依法强制执行;eLum公司签署其他贷款文件后,该等文件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受美国加州法律管辖。
(八)违约责任/权利
1、若发生违约事件,eLum承诺对未偿还本金余额及所有应付未付款项,按年利率[7%(百分之七)支付利息。
2、若发生违约事件且该事件持续存在,Well Sun除享有贷款文件项下或法律赋予的所有其他权利和救济措施外,还享有以下额外权利和救济措施:
(1)拒绝继续放贷:有权拒绝向 eLum 公司提供任何额外贷款;
(2)宣布贷款立即到期应付:有权自行决定,无需通知,宣布任何贷款的全部本金、应计利息以及Well Sun根据任何贷款文件合理产生的费用和开支立即到期应付。
(3)收取违约利息:有权自行决定,对本协议项下所有未偿还本金按年利率7%(百分之七)计收利息。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eLum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箭华先生控制的企业与Well Sun
借款事项,遵循了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公司的控股子公司eLum为本次借款支付的利息低于协议签订时美国联邦基准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eLum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箭华先生控制的企业Well Sun借款,是基于当前的国际经贸形势及子公司eLum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进行的,其有利于
为eLum研发、临床及各方面运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提供急需的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子公司eLum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箭华先生控制的企业Well Sun借款事项,遵循了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公司的控股子公司eLum为本次借款支付利息低于协议签订时美国联邦基准利率,本次借款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
赛诺医疗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国子公司 eLum 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 eLum 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箭华先生控
制的 Well Sun Holdings Limited 申请不超过 100 万美元(具体金额以双方最终签署
的协议为准)的借款。该笔借款年利率为 3.5%(参考协议签订时美国联邦基准利率),
借款期限自协议签订后借款实际发放日起计,最晚不超过 2026 年 12 月 31 日归还,资
金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 eLum 在研发、临床及运营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程序
赛诺医疗于 2025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
经公司审议,独立董事认为: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eLum
Technologies,Inc. 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箭华先生控制的 Well Sun Holdings Limited
借款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 eLum 研发、临床及各方面运营活动等的资金需要,能够保障公司发展需求。本次借款年利率为 3.5%,低于协议签订时美国联邦基准利率,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国子公司 eLum 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赛诺医疗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
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国子公司 eLum 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 eLum 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箭华先生控制的 Well Sun
Holdings Limited 申请不超过 100 万美元(具体金额以双方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的借款。该笔借款年利率为 3.5%(参考协议签订时美国联邦基准利率),借款期限自协
议签订后借款实际发放日起计,最晚不超过 2026 年 12 月 31 日归还,资金主要用于满
足公司控股子公司 eLum 在研发、临床及运营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孙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