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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众精工: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24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5-037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 年 5 月 2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秦非女士作为征集人就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 年 5 月 24 日至 2024 年 6 月 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6 月 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5)。

  (4)2024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

  (5)2024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截至 2024 年 7 月 23 日,
因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和授
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因公司 2024 年 7 月 16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3 元(含税),并实施完成该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从 12.73 元/股调整为 12.6
元/股。并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6)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
以 2024 年 10 月 30 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向 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 万股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为 12.60 元/股。

  (7)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7)2025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由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上述
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07,530 股;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7,530 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存在离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到当批次全部归属条件、自愿放弃的情形,对应的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作废处理。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