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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昕软件: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福昕软件: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4-028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其决定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0,940,983.27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9,387,343.81元,截至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75,295,180.31 元。经董事会决议,
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
份,不享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总股本 91,489,524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689,072股)后的股本 88,800,452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5,520,180.80元(含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
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 7,348,880.67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

    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若公司 2024 年上半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拟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时增加一次中期分红,预计公司 2024 年上半年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及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基础上,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而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前提下,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系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和公司发展阶段,以及公司盈利状况、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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