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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5-027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1 月 2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圻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 年 1 月 18 日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10)。

  4、2022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2 月 1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

  7、2023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由于首次授予部分 7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 22.848 万股(调
整后,下同)限制性股票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归属,已自动作废失效;由于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归属,第一个归属期尚未归属的 8.4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自动作废失效;

  2、由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作废处理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第三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6.40 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7.648 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 207.648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