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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能科技: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10

派能科技: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能科技”或“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
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根
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郑洪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 年 11 月 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
工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11 月 20 日,公司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36)。

  4、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1 年 12 月 1 日,公
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8)。

  5、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 年 12 月 1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6、202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2 年 10 月 11 日,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7、2022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2 年 11 月 2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8、2023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1、因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共 24 名激励对象离职,
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因此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95,600 股。

  2、因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存在员工绩效考核未达到规定标准,导致当期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个人层面全部或部分不得归属。在公司层面达到考核指标的情况下,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中,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C+、C”的激励对象共 1 人,因此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300 股。


  3、鉴于1名激励对象在2022年10月26日董事会换届后不再担任董事职务,且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因此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80,000 股。

  4、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在 2022 年 10 月 26 日监事会换届选举时当选为监事,
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因此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8,000 股。
  因此,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计 296 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93,900 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离职人员中不涉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离职,部分激励对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部分激励对象当选为公司监事,部分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未达标,需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派能科技已就本次归属及作废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及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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