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688045 科创 必易微


首页 公告 必易微:必易微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公告

必易微:必易微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3

必易微:必易微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4-017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诉前调解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金额:不涉及具体诉讼金额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张波先生、喻辉洁先生向法院诉请确认解除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谢朋村先生的一致行动关系。本次诉讼系确认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之诉,公司实际控制权不会因判决结果产生变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亦无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未产生诉讼结果。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谢朋村先生通知,谢朋村先生近日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网络送达的《关于在先行调解阶段开展诉讼前端程序性工作告知书》等文件。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机构名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二)诉讼当事人基本情况


  原告一:张波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份 4,285,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1%;

  原告二:喻辉洁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份 2,142,8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0%。

  被告:谢朋村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766,0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49%。

  上述三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9,194,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80%。

  (三)原告诉讼请求

  1、确认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解除;
  2、判令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原告与被告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况:谢朋村先生、张波先生、喻辉洁先生
三人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和 2021 年 7 月 8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就
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谢朋村先生意见为准。

  二、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简要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谢朋村先生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谢朋村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张波先生、喻辉洁先
生本次涉及诉讼系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诉讼,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影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亦无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谢朋村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 12,766,0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49%;并
通过担任三个员工持股平台深圳市凯维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卡维斯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深圳市卡纬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间接控制公司 18.75%的表决权(为 12,948,150 股)。因此,除通过两位一致行动人张波先生、喻辉洁先生可以控制公司股东大会 9.31%的表决权,谢朋村先生仍合计可控制公司股东大会 37.24%的表决权(为 25,714,200股)。本次诉讼不会影响谢朋村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最终结果尚无法判断,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但公司实际控制权不会因判决结果产生变化。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诉讼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张波先生和喻辉洁先生作为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谢朋村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需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遵守相关减持规则和上市承诺。

    六、风险提示

  鉴于目前上述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持续关注该诉讼的进展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并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