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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源微:芯源微关于提议公司回购、自然人股东及核心员工增持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1

芯源微:芯源微关于提议公司回购、自然人股东及核心员工增持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4-003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议公司回购、自然人股东及核心员工增持
  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践行以“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宗润福先生提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半导体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光刻工序涂胶显影设备和单片式湿法设备,可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制造前道晶圆加工领域、集成电路后道先进封装领域以及化合物、MEMS、LED 等小尺寸芯片制造领域。公司作为国内涂胶显影设备细分领域龙头企业,经过长期的技术积累和在客户端的验证及量产应用,目前已完成在前道晶圆加工环节 28nm 及以上工艺节点的全覆盖,并可持续向更高工艺等级迭代。

  2023 年,公司整体保持了稳健良好的经营态势,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

司 2023 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168,000 万元到 175,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
将增加 29,513 万元到 36,513 万元,同比增加 21.31%到 26.37%;2023 年度预计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3,000 万元到 26,5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
比,将增加 2,984 万元到 6,484 万元,同比增加 14.91%到 32.39%。在新签订单
方面,前道涂胶显影机保持了良好的增长态势,作为目前国内前道领域国产化率较低的设备品类,公司肩负着集成电路装备“补短板”及“国产自主可控”的历史重任;前道清洗设备签单较为稳健,物理清洗机保持龙头地位,化学清洗机有序突破;后道及小尺寸签单受下游市场景气度影响,签单有所下滑。截至 2023年年底,公司在手订单充足,可以对 2024 年业绩起到较好的支撑作用。

  公司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从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聚焦核心业务,优化产品结构,努力创新开拓,进一步推动公司业绩及盈利能力的增长,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收到董事长、总经理宗润福先生《关于提议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宗润福先生提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宗润福先生向董事会提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二)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宗润福先生。

  2、提议时间:2024 年 1 月 31 日。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宗润福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因股权激励归属获得公司股份。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宗润福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宗润福先生承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自然人股东、核心员工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部分自然人股东、核
心员工拟自 2024 年 2 月 1 日起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2,2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更好的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本次拟增持主体及金额:

                                              拟增持金额区间(万元)
 序号  增持主体姓名      增值主体身份

                                                下限        上限

 1  周冰冰        自然人股东                    800        1,200

 2  王绍勇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500        800

 3  苗涛          公司核心管理人员              300        500

 4  张怀东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300        500

 5  汪涛          公司核心管理人员              300        500

                  合计                            2,200        3,500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4、本次拟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本次的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为自 2024
年 2 月 1 日起 6 个月内,公司停牌期间和窗口期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
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主体拟通过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进行。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及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增持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在所有增持主体增持总金额达到 1,000 万元、2,200 万元、3,500 万元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增持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形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公司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设立投资者邮箱和投资者电话专线,与投资者保持充分沟通。同时,公司通过上交所“e 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电话交流以及反路演等各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与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强投资者沟通,树立市场信心。

    五、坚定落实股东回报计划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坚持为投资者提供连续、稳定现金分红,并结合公司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目标,充分考虑到公司利用现金分红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和自有资金,能够保证未来经营的进一步稳健增长,给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

    六、后续事宜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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