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5-098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实际控制人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原审被告)
涉案金额:4,000 万元及诉讼费用
二审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产生影响:本次诉讼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他人离婚财产纠纷,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跟进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5)苏 05 民终 12948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刘爱琼女士因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离婚财产纠纷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蔡昌蔚先生银行存款 4,000 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苏州瀚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川投资”)以其名下持有的公司等值股份提供担保,即瀚川投资所持公司 2,941,177 股被司法冻
结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权解除冻结暨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根据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2025 年 8 月 11 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
【(2025)苏 0591 民初 3386 号】,一审判决蔡昌蔚支付原告刘爱琼人民币 4000
万元。实际控制人蔡昌蔚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持有控股股东股权及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质押、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5)苏 05 民终 12948 号】。根据《民事判决书》,本次判决结果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各自保持独立,本次诉讼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刘爱琼之间离婚财产纠纷,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数量为 47,448,6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8%;控股股东瀚川投资持有 35,989,649 股公司股份,其中有 2,941,177 股因本案导致被司法冻结,该冻结股份占瀚川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8.1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67%。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