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及/或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
通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81.732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2,921.3274 万股的 0.63%。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本公司同时正在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激励对象 97.3911 万股(2023 年权益分派调整后,下同)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45.8534 万股已归属上市。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9 日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际授予激励对象 25.3162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本次激励计划与正在实施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相关联系。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及/或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81.732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2,921.3274 万股的 0.63%。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对象总人数及占比
1.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245 人,占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全部职工人数的 40.43%,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分、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Shumin Wang 女士。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Shumin Wang 女士于2004 年 9 月至今历任安集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董事、董事长、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4 年 11 月至今任 Anji Microelectronics Co., Ltd.董事;2006
年 2 月至 2017 年 6 月历任安集有限(公司前身)董事、董事长、董事长兼总经
理;2015 年 8 月至今任台湾安集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5 月至今任
宁波安集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 年 1 月至今任宁波安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1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安集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1 年 12 月至今任上海安集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2022 年 4 月至今任 ANJI MICROELECTRONICS PTE. LTD.董事。2017 年 6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公司总经理。2017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Shumin Wang 女士二十余年来持续参与公司经营,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与管理经验,参与本激励计划是基于其公司管理人员的身份而非股东身份;同时Shumin Wang 女士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具体数量参见下文)亦与其岗位职责相适应。因此,公司认为本激励计划将 Shumin Wang 女士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
3.以上激励对象包含部分外籍员工,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公司致力于国际化发展战略,与中国台湾、美国、新加坡等地客户均有业务往来,纳入激励对象的外籍员工在公司的日常管理、技术、业务、经营等方面均发挥不同程度的重要作用。外籍激励对象均为紧缺型人才,在公司的技术研发、业务拓展方面起到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比例 划公告日股
本总额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Shumin Wang 董事长 5.232 6.40% 0.04%
(王淑敏)
Zhang Ming 董事、总经理 5.064 6.20% 0.04%
(张明)
Yuchun Wang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 3.024 3.70% 0.02%
(王雨春) 员
杨逊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2.528 3.09% 0.02%
会秘书
刘荣 财务总监 1.588 1.94% 0.01%
荆建芬 核心技术人员 1.588 1.94% 0.01%
彭洪修 核心技术人员 1.588 1.94% 0.01%
王徐承 核心技术人员 1.588 1.94% 0.01%
Shoutian Li(李 核心技术人员 1.200 1.47% 0.01%
守田)
小计 23.400 28.63% 0.18%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资深管理人员(29 人) 15.192 18.59% 0.12%
资深技术人员(129 人) 30.138 36.87% 0.23%
资深业务人员(78 人) 13.002 15.91% 0.10%
合计 245 人 81.732 100.00% 0.6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
(五)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的,该激励对象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日期及期限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