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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石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6

冠石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 1 人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3,000
股 限 制 性 股 票, 具 体 内 容 详见公司 同日 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73,609,361 股减少至 73,596,361
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4 年 3 月 16 日起 45 天内 9: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
日除外)

  2、联系人:王顺利

  3、联系电话:025-85581133

  4、联系传真:025-85582222

  5、联系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 60 号

  6、邮政编码:210038

  7、电子邮箱:wsl@njkeystone.com

  8、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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