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5-014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 9 名董事以现场方式参加会议,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李百春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方式逐项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2,018,401.91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17,364,610.55 元。公司 2024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1.00 元(含税)。以截至
2025 年 4 月 10 日本公司总股本 133,340,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3,012,100 股后的股本 130,327,900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13,032,79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现金分红
占当年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59.19%。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李百春和董事李
春卫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1、审议通过确认董事长、总经理李百春先生 2025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李百春先生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2、审议通过确认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李春卫女士 2025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李春卫女士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3、审议通过确认董事、财务总监、董事长助理笪良宽先生 2025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笪良宽先生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4、审议通过确认董事任鹏飞先生 2025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4 年度薪
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任鹏飞先生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5、审议通过确认董事高晓丽女士 2025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4 年度薪
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高晓丽女士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6、审议通过确认董事、副总经理陈望全先生 2025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陈望全先生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7、审议通过确认独立董事朱炜先生 2025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4 年度
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朱炜先生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8、审议通过确认独立董事李勇坚先生 2025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李勇坚先生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9、审议通过确认独立董事钱美芬女士 2025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钱美芬女士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10、审议通过确认董事会秘书王振炎先生 2025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中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历年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由董事会按照其工作量以及参照市场行情确定其审计报酬。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其对日常经营资金的需求以及降低融资成本,解决子公司资金需求,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能实时监控全资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