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5-046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取消监事会相关议案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应当继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原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关于监事会或者监事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取消监事会相关议案之日起,公司监事会予以取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自然免除,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时基于上述取消监事会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一)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调整或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部分描述由“审计委员会”代替。
(二)将“股东大会”的表述调整为“股东会”。
(三)降低临时提案权股东的持股比例。
(四)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新增“职工董事” 设置的相关规定;明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职责和义务。
(五)因删减、合并和新增部分条款对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进行相应调整,对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进行调整。
本次同步修订《公司章程》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相关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应内容进行同步修订。同时,为了进一步强化公司的内部管理工作,董事会同意新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制度名称 是否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是
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是
4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是
5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6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是
7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是
8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是
9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是
10 《累积投票细则》 是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11 是
金管理制度》
1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是
1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否
14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否
15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否
16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否
1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否
18 《总经理工作细则》 否
19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否
20 《内部审计制度》 否
21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否
22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否
23 《内幕信息报告制度》 否
24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否
25 《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否
26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否
27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否
28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否
29 《控股(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否
30 《向控股(参股)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否
31 《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制度》 否
32 《财务管理制度》 否
33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否
34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否
35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否
36 《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 否
37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否
以上 1-12 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上述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全文。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0 月 24 日
附件: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订本章程。 定本章程。
第二条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第二条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无锡市工商行政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目前在无锡市数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据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913202817961489070。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江苏长龄液压股份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ChanglingHydraulic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阴市云亭街道云顾路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阴市云亭街道云顾路
885 号。 885 号,邮政编码:214422。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
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