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8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
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制定<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增加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说明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维护股东、职工等各方权益,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
将董事会人数由 7 人调整为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保持不变,非独立董事由 4
人调整为 6 人。新增的 2 名非独立董事中有一名为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
会民主选举产生;另一名为非职工代表董事,该名董事由董事会提名,股东会选
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均保持不变。
在此背景下,公司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
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文件。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适应上述变化,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拟对《公
司章程》的其他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长 1 名,独立董事 3 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 第九条 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定代表人。公司的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
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注: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涉及条款增加、删除,章程序号相应作出调整。
三、部分管理制度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与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
定保持一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同步修订部分管理制
度,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1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新增 否
本次《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
章程备案等法律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备查文件
1、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