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天启 公告编号:2025-051
江苏同力天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股权质
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启源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源围场”),启源围场为江苏同力天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启鸿源”)之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启源围场拟向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前进支行(以下简称“承德银行”)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为 18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 15 年,借款用于承德航天天启风光储氢一体化多能互补示范项目建设。天启鸿源将其持有的启源围场 100%的股权(即出资额人民币100 万元)质押给承德银行,作为启源围场申请借款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为启源围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000万元。
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鉴于被担保人启源围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启源围场向承德银行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为 18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 15 年,借款用途为承德航天天启风光储氢一体化多能互补示范项目建设。
为向承德银行申请借款,启源围场拟将土地使用权以及承德航天天启500MW 风光储氢一体化多能互补示范项目设备抵押给承德银行,为启源围场向承德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启源围场拟将所持承德航天天启 500MW 风光储氢一体化多能互补示范项目收费权含应收账款质押给承德银行,为启源围场向承德银行申请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同时,天启鸿源将以其持有的启源围场 100%的股权质押给承德银行,为启源围场向承德银行申请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承德银行非公司关联方,本次借款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为启源围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000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启源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1 年 10 月 18 日
法定代表人 兰云鹏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 91130828MA7B1QBF9C
代码
注册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城北承围高速路出口东 500 米(河北
围场经济开发区)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经营范围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
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股权结构 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万元)
总资产 5,955.03
总负债 6,179.23
净资产 -224.20
银行贷款总额 1,800.00
流动负债总额 4,379.23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173.21
(未经审计) 2025 年 11 月 30 日/2025 年 1-11 月(万元)
总资产 6,768.75
总负债 7,013.96
净资产 -245.21
银行贷款总额 0.00
流动负债总额 7,013.96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21.01
资产负债率 103.6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名称:《质押合同》
1、出质人: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质权人: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前进支行
3、质押财产:启源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4、质押担保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税费(包括不限于债权和质权实现过程中涉及的所有契税、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等所有相关税费)、差旅费、通讯费等质权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一切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质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质押担保主要为满足启源围场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启源围场开展生产经营,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下属项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金配置,降低融资成本。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风险整体可控,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70,010 万元(担保总额包含目前生效的担保合同金额及担保合同到期但仍承担担保义务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35.45%。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为 70,01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35.45%。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天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