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605255 沪市 天普股份


首页 公告 天普股份:天普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普股份:天普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15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下午 16:30 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
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 5 日通知的时限要求。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经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杨龚轶凡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暨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
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同意聘任范建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捷闻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出具明确同意意见。提名委员会认为:范建海先生及陈捷闻先生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范建海先生、陈捷闻先生为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同意聘任陈捷闻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认为:陈捷闻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陈捷闻先生为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市
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五)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康啸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出具明确同意意见。提名委员会认为:康啸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康啸女士为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六)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贾雪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