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9 月 17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七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 股份......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8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8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11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2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21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23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25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8
第五章 董事会......36
第一节 董事...... 36
第二节 董事会......41
第三节 独立董事...... 48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51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54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56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56
第二节 内部审计...... 63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64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64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65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65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67
第十章 修改章程......70
第十一章 附则......7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
公司由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共同以发起
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8742121602R。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700 万股,于 2021 年 3 月 8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 文 名 称 : Shanghai Yongmaotai Automotive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 577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994.00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及变更按照本章程关于董事长产生及变更
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
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
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
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
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
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规范经营,科学管理,求精务实,利用循环
经济优势,以技术为核心推动汽车零部件业务的全球化发展,
致力于成为行业最优秀的世界级公司。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铝合金锭、有色金属材料(除
专控)、汽车零部件(除发动机)、摩托车零部件(除发动机)的制
造加工,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
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
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为徐宏、周秋玲、徐文磊、徐娅芝、上海磊昶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宏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孙福
荣、许建刚、应留威、姜留奎、廖若雅、陶根明、陶斌健、徐
连英、蒋芝龄、高玉萍、周晓鹏、尤敏卫、童富强、徐精女、
章雄辉、上海舜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胡志军、章玲敏、吴建
航、深圳市集众投资有限公司、陈樟军、李昱桦、王梅艳、陆
莺、李青、由旭华。公司发起人共 32 名,各发起人及其认购
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认购股份数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股)
1 徐宏 61,432,773 50.5953% 净资产 2017.2.28
2 周秋玲 3,167,227 2.6085% 净资产 2017.2.28
3 徐文磊 10,000,000 8.2359% 净资产 2017.2.28
4 徐娅芝 10,000,000 8.2359% 净资产 2017.2.28
上海磊昶投资合 净资产
5 伙企业(有限合伙) 7,960,000 6.5558% 2017.2.28
上海宏芝投资合 净资产
6 伙企业(有限合伙) 2,040,000 1.6801% 2017.2.28
7 孙福荣 1,630,000 1.3424% 净资产 2017.2.28
8 许建刚 1,800,000 1.4825% 净资产 2017.2.28
9 应留威 1,100,000 0.9059% 净资产 2017.2.28
10 姜留奎 500,000 0.4118% 净资产 2017.2.28
11 廖若雅 4,500,000 3.7061% 净资产 2017.2.28
12 陶根明 500,000 0.4118% 净资产 2017.2.28
13 陶斌健 500,000 0.4118% 净资产 2017.2.28
14 徐连英 500,000 0.4118% 净资产 2017.2.28
15 蒋芝龄 200,000 0.1647% 净资产 2017.2.28
16 高玉萍 400,000 0.3294% 净资产 2017.2.28
17 周晓鹏 500,000 0.4118% 净资产 2017.2.28
18 尤敏卫 1,400,000 1.1530% 净资产 2017.2.28
19 童富强 200,000 0.1647% 净资产 2017.2.28
20 徐精女 100,000 0.0824% 净资产 2017.2.28
21 章雄辉 600,000 0.4942% 净资产 2017.2.28
上海舜璟资产管 净资产
22 理有限公司 1,200,000 0.9883% 2017.2.28
23 胡志军 1,000,000 0.8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