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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利: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扣划暨表决权委托等权益安排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安德利: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扣划暨表决权委托等权益安排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5198          证券简称:安德利          公告编号:2024-024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被司法扣划暨表决权委托等权益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本次被司法扣划的股份为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安德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德利集团”)持有的公司4,005,858股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以下简称“标的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15%,占司法扣划前安德利集团所持有公司股份的7.33%。本次司法扣划后,安德利集团名下持有公司股份50,652,6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51%。

  ●本次司法扣划系安德利集团清偿债务后未能及时通知相关方终止执行所致,故安德利集团与强制执行申请人烟台霖安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霖安商贸”)于 2024年 4 月 13 日签署《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霖安商贸同意于该协议签订之日起 60 日内配合安德利集团采取合理可行的方式将标的股票无偿划回至安德利集团,并同意在标的股票划回完成之前,将标的股票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委托安德利集团行使,标的股票的其他权益归安德利集团所有。

  ●上述协议签署后,安德利集团持有股份权益的数量仍为 54,658,540 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权益为 175,389,9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6%,未发生变动。本次司法扣划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收到安德利集团转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安德利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005,858 股流通股已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被司法扣划至霖安商贸证券账户。同时获悉安德利集团已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偿还霖安商贸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本金及利息,鉴于上述情况,安德利集团与霖
安商贸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就债权债务了结情况、霖安商贸名下标的股票划回登记至安
德利集团名下以及相关权益安排等事项签署了协议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股票被司法扣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4 年 4 月 15 日收到安德利集团转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安德利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005,858 股流通股已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被司法扣划至霖安商贸证券账户。经与安德利集团核实,2023 年 6 月 26
日,安德利集团向霖安商贸借款 500 万元并与其签订《借款协议》,借款期限至 2023
年 12 月 26 日。该协议签署后至 2023 年 12 月 27 日期间,安德利集团又陆续向霖安商
贸借款人民币 15,498 万元。2024 年 1 月 3 日,霖安商贸与安德利集团就 2023 年 6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7 日期间的全部借款人民币合计 15,998 万元一并重新签订《借款
合同(股份质押)》(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安德利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8,000,000股无限售流通 A 股股票质押给霖安商贸,用于担保该借款合同项下 159,980,000 元人民
币借款,借款期限自 2023 年 6 月 26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4 日止,并于 2024 年 1 月 4 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股票质押登记手续。公司于 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了《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本息分 6 次还清,第一笔还款 3,000 万元应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前偿还。因安德利集团未能按时偿还第一笔还款,霖安商贸向烟台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烟台高新区法院”)提起诉讼。2024 年 3 月 19 日,烟台
高新区法院经审理后作出(2024)鲁 0692 民初 215 号《民事调解书》。因安德利集团未履行(2024)鲁 0692 民初 215 号《民事调解书》下的义务,霖安商贸向烟台高新区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4 年 4 月 8 日,安德利集团收到烟台高新区法院发出的(2024)
鲁 0692 执 167 号《执行通知书》。

  安德利集团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积极筹措资金偿还欠款,并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向霖安商贸偿还了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本金及利息,但同日,经与烟台高新区法院沟通后获悉,烟台高新区法院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中登公司已完成了标的股票的司法扣划手续。

    二、表决权委托等股票权益安排情况

  鉴于安德利集团已清偿完毕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同时标的股票已被司法扣划至霖安
商贸证券账户,安德利集团与霖安商贸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签署协议,霖安商贸同意于
协议签订之日起 60 日内配合安德利集团采取合理可行的方式将标的股票无偿划回给安德利集团,并同意在标的股票划回完成之前,将标的股票的表决权无条件委托安德利集团行使,标的股票的其他权益归安德利集团所有。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即安德利集团)乙(即霖安商贸)双方确认:因甲方已偿还乙方全部借款
 本息及案件受理费,(2024)鲁 0692 民初 215 号《民事调解书》项下的债权债务关系
 已经全部了结,就该债权及相关事项,乙方不再有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标的股票于甲方清偿债务同日扣划至乙方名下,系未能及 时通知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及中证登终止执行所致,乙方将配合甲方将 标的股票划回甲方名下。在标的股票划回前,标的股票产生的股票形式的孳息,乙方 亦愿意随标的股票一起划回。本协议提到标的股票及其划回、权益时,均包括孳息股 票。

    3、甲乙双方同意,对标的股票的划回及权益安排如下:

    3.1 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60 日内配合甲方采取合理可行的方式将标的股票无
 偿划回给甲方。

    3.2 在标的股票划回完成之前,乙方将标的股票的表决权无条件委托甲方行使,并
 配合甲方签署一切股东大会文件。

    3.3 在标的股票划回完成之前,标的股票的权益归甲方所有。

    3.4 在标的股票划回完成之前,标的股票的一切孳息,包括但不限于分红、配股、
 分拆所得股份等,均归甲方所有。

    3.5 如乙方违反前述约定,将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股份权益的变化情况

  标的股票被司法扣划前,安德利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4,658,54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5.66%,持有的表决权比例为15.66%。本次司法扣划及协议签署后,霖安商贸名下的标的股份表决权委托给安德利集团,安德利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0,652,682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4.51%,持有的表决权比例仍为15.66%。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权益为175,389,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6%,未发生变动。本次司法扣划及表决权委托等权益安排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被司法扣划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德利集团持有的公司4,005,858股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占司法扣划前安德利集团东所持有公司股份的7.33%。本次被司法扣划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直接重大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各项业务均仍在有序进行中。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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