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605188 沪市 国光连锁


首页 公告 国光连锁: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国光连锁: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5-017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连锁”)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 年 5 月 7 日,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就本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公示;2024 年 5 月 7 日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披露
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5、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6、2024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7、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8、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 138 人激励对象中:

  1、5 人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9 万份股票期权。

  2、2024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A”的 100 人,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 100%;
考核结果为“B”的 26 人;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 70%。考核结果为“C”的 7 人,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 40%。前述激励对象因考核结果未达到 A 当期不能行权的49.35 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将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股票期股票期权共98.35 万份。注销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38人调整为 133 人。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 98.35 万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由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98.35 万份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已经取得
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等待期即将届满,等待期届满后根据相关安排行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行权和注销等手续。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