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605166 沪市 聚合顺


首页 公告 聚合顺: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聚合顺: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0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5-028
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转债代码:111020          转债简称:合顺转债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3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00,304,358.60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13,831,086.10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1,383,108.61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00,018,348.79 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52,644,080.12 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分红政策的规定,现提议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315,572,082 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为基数,每 1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1.3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1,971,086.91
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可分配利润的 15.05%,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3.98%,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由于本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及存在股份回购注销的情况,实际派发股本基数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数为准。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所示: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1,971,086.91  89,936,178.05  66,582,593.68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00,304,358.60  196,716,755.34 242,193,404.24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800,018,348.7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98,489,858.6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                    否

低于 5000 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46,404,839.3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198,489,858.64

销总额(元)

现金分红比例(%)                                      80.55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 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                    否

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 告 期内 , 本 公 司 2024 年度 实现 归属 于 母公 司 所 有者 的 净利 润
300,304,358.60 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41,971,086.91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尼龙 6 切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尼龙 6 是电子电
器、军工、铁路、汽车、纺织、农业配件等领域的重要应用材料,因其应用广泛,尼龙 6 产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增长和居民生活需求的提高密切相关。

  近年来,全球 PA6 市场发展格局整体呈现稳步上升趋势,中国在该领域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逐步成为全球市场的核心主导力量。中国 PA6 产能持续快速扩张,占全球比重逐年攀升,推动供给格局进一步向中国集中。这一增长主要得益于企业大规模新增产能投放、产业链一体化布局深化以及下游应用市场的需求拉动。国内厂商通过技术升级和规模化生产,形成了显著的成本优势和行业配套能力,加速了进口替代进程,同时推动出口规模不断扩大,使中国从过去的依赖进口转变为全球重要的生产和出口基地。

  国际市场上,海外 PA6 产能增速趋于放缓,部分老旧产能因运营成本上升和环保要求提高而逐步退出,进一步凸显了中国在供给端的优势地位。从历史发展来看,中国 PA6 工业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炼化一体化项目的推进,实现了从初期引进到全面自主发展的跨越,国产化水平持续提升。国内表观消费量保持强劲增长,反映出本土市场需求的旺盛和产业链协同效应的深化。整体而言,中国PA6 行业凭借规模化生产、成本竞争力和技术创新,已形成清晰的国产替代路径,并在全球市场中持续扩大份额,巩固了其作为行业主要驱动力的地位。

  2.公司发展阶段

  近年来,尼龙 6 行业在市场需求攀升与产品迭代加速的双重驱动下,产能规模持续扩张。公司自成立以来精准把握行业产能扩张与技术升级窗口期,通过产能扩建与工艺优化实现了经营规模的快速提升。但伴随业务快速发展,现有自建

  为突破发展掣肘,公司规划实施“年产 12.4 万吨尼龙新材料”、“年产 8
万吨尼龙 66 新材料”、常德厂区 9.2 万吨尼龙 6 技改项目、滕州厂区二期(尼
龙 6)项目。该战略布局将显著提升高端尼龙产品的规模化生产能力,有效缓解现有产线压力。

  3.自身经营模式

  在采购及销售模式中,由于尼龙 6 切片产品价格受原材料己内酰胺价格波动关联度影响较大,行业内一般采用年度合约和一单一谈两种业务合作模式。

  生产模式行业内主要有两种生产模式,一种是“以销定产”模式,即企业根据销售计划和年度销售协议拟定次月销售计划,生产部根据其销售计划制定月度生产排单计划,并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客户实际订货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另一种是“以产定销”,即企业保留一定库存,生产部门根据市场行情制订生产计划,该种模式下企业承受的价格波动和供求关系变动风险较大。

  4.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良好。公司在手订单交付和新项目建设需要较多的资金,同时开发新产品也需要投入资金。因此,为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须留存部分收益。

  (二)回购相关事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有效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
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披露 1,000-2,000
万元股份回购预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实施。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4 日至 2025 年 3 月 10 日完成全部 1,088.86 万元的股份
回购并完成注销,根据相关规则,该回购金额将计入 2025 年度总分红金额。
  (三)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项目建设,保障公司在建项目顺利推进,进一步做强做大主业,提高公司竞争力,维护股东长远利益。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公司将努力实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目标,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四)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
了便利

  公司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在现金分红决策机制中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为增强利润分配方案的透明度与参与度,公司拟于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举办说明会,建立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机制,重点就现金分红政策及实施安排听取中小股东的合理化建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召开方式,特别针对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进行独立计票并及时公开表决结果,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参与权和决策权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得到有效落实。

  (五)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和经营质量,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兼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

  三、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并全票审议通过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