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6-005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8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承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17元,共计募集资金50,808.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537.7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8,270.2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79.3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5,590.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54号)。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0 年 12 月 28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50,808.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0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5,217.12
二、募集资金净额 45,590.88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45,478.35
本年度使用金额 1,670.85
暂时补流金额 0
现金管理金额 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5.56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563.88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0
二、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支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670.85 万元,全部用于募投项目。截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 47,149.20 万元,具
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智能遮阳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该项目系为公司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增强公司的研究开发能力,为公司的发展提升产品竞争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补充流动资产项目,该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共计9,296.77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34号《关于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296.7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年1月28日将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9,296.77万元由募集资金账户转入自有银行存款账户。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0 年 12 月 28 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自筹资金预 置换金额 置换完成日 董事会审议
先投入金额 期 通过日期
建筑遮阳新材料扩 37,873.00 8,050.85 8,050.85 2021 年 1 月 2021 年 1 月
产项目 28 日 27 日
智能时尚窗帘生产 5,225.00 850.83 850.83 2021 年 1 月 2021 年 1 月
线项目 28 日 27 日
智能遮阳新材料研 2,362.00 395.09 395.09 2021 年 1 月 2021 年 1 月
发中心项目 28 日 27 日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智能时尚窗帘生产线项目”、“智能遮阳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2,478.10万元用于“建筑遮阳新材料扩产项目”。
本年度,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西大门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西大门公司
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0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2020 年 12 月 28 日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70.8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149.2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 截至 项目达 项目
已变更 累计投入 期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