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5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投资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
投资种类 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
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能有效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7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投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公司确保选择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自有资金理财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五)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投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为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公司制定了以下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进行投资。并保证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由证券部门及时予以披露;
4、董事会对理财产品的购买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