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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114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特燃特气配套项目的
实施进展公告(三)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项目的基本情况
为推动特种气体业务在商业航天领域的配套与融合,夯实航天特气的先发优势,
2023 年 10 月 31 日,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评审同意投资约 49,300 万元建设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特燃特气配套项目(以下简称“本
项目”或“项目”),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2024 年 8 月
31 日、2025 年 3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拟投资建设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特燃特气配套项
目的公告》《关于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特燃特气配套项目的实施进展公告》《关于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特燃特气配套项目的实施进展公告(二)》。
2025 年以来,公司一方面积极推进本项目(一期)工程建设,特别是关键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及试生产工作,并为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多次火箭发射任务提供特燃特气保障,液氢、液氧、液氮、氦气等特燃特气产品品质顺利通过发射验证,体现了专业的技术能力及全面的综合保障与服务能力;近期,随着高纯液态甲烷生产装置安装完成并通过单机调试,本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基本完成。另一方面,为匹配火箭发射端、星箭产业园区(卫星超级工厂)的特燃特气快速增长需求,公司积极推进本项目(二期)扩能计划。
二、本项目(一期)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本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已基本完成,液氢、液氧、液氮、氦气、高纯液态甲烷等特燃特气产品相关装置的工程进展、产品主要用途、应用情况及验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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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应用情况
序号 产品 装置 进展 产品主要用途 验证情况
(1)2025 年 3 月 12 日,应用于长
征八号遥六运载火箭发射(G60 星链
液氢 甲醇制氢及氢 氢氧火箭发动机 第五批组网卫星);
1 液化装置 推进剂(燃料) (2)2025 年 7 月 30 日,应用于长
安 征八号甲运载火箭发射(GW 星座卫
装 星互联网低轨 06 组卫星);
调 (3)2025 年 8 月 4 日,应用于长征
试 十二号运载火箭发射(GW 星座卫星
空分装置 已 液体火箭发动机 互联网低轨 07 组卫星);
2 液氧 (液氧) 完 推进剂(氧化剂) (4)2025 年 8 月 26 日,应用于长
成 征八号甲运载火箭发射(GW 星座卫
, 星互联网低轨 10 组卫星); 产品品质顺
试 (5)2025 年 10 月 16 日,应用于长 利通过发射
生 征八号甲运载火箭发射(GW 星座卫 验证
空分装置 产 发射场安全置换与 星互联网低轨 12 组卫星);
3 液氮 (液氮) 中 吹扫、低温冷却
︵ (6)2025 年 11 月 10 日,应用于长
已 征十二号运载火箭发射(GW 星座卫
备 星互联网低轨 13 组卫星);
案 (7)2025 年 12 月 6 日,应用于长
︶ 火箭推进剂增压输 征八号甲运载火箭发射(GW 星座卫
氦气 氦气存储及气 送、火箭发动机精密 星互联网低轨 14 组卫星);
4 化装置 检漏、氢氧火箭发动 (8)2025 年 12 月 12 日,应用于长
机贮箱气体置换 征十二号运载火箭发射(GW 星座卫
星互联网低轨 16 组卫星)。
高纯 液态甲烷纯化 安装完 液氧甲烷火箭发动 作为推进剂(燃料),将应用于未来 待验证,预
5 液态 (低温精馏) 成,通过 机推进剂(燃料) 主流的液氧甲烷火箭发射。 计可满足发
甲烷 及存储装置 单机调试 射要求
三、本项目(二期)进展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新增工位(三号、四号工位)和中长期航天发射
规划,并匹配后续常态化、高密度发射的潜在需求,同时满足海南文昌星箭产业园(卫
星超级工厂)的新增需求,公司积极实施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特燃特气配套项目扩能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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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本项目二期)。公司已与文昌国际航天城管理局、文昌市人民政府签署《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特燃特气配套项目(二期)产业投资协议书》,预计总投资约 30,000 万元。根据相关需求情况,扩能计划拟包括液氮、液氧、绿氢、氦气、氪气、氙气、轻烃、航天煤油等相关特燃特气生产及储运装置,进一步提高本项目特燃特气配套供应能力,以满足快速增长的潜在市场需求。
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推进本项目(二期)所涉及的项目用地规划与选址工作,其他相关工作同步筹备中。
四、公司商业航天领域相关合作推进情况
公司特种气体业务的战略定位为航空航天特气,并锚定商业航天特燃特气需求领域。除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特燃特气配套项目外,公司积极拓展山东海阳东方航天港、甘肃酒泉卫星发射中心等其他商业航天发射基地的特燃特气合作项目,并全部进入实施阶段。
截至目前,公司多次与上海航天设备制造总厂有限公司(隶属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研究院)签署相关协议,双方在液态甲烷、液氧、液氮、氦气、氮气等产品方面达成合作,服务实施地为山东海阳东方航天港;公司多次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商业火箭有限公司(隶属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双方在液氧、液氮、液态甲烷、氦气等产品方面达成合作,服务实施地为甘肃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公司与中国长征火箭有限公司(隶属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研究院)签署相关协议,双方在液氮、氦气等产品方面达成年度供应保障合作,服务实施地为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公司与北京天兵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双方在液氧、液氮等产品方面达成多次合作,服务实施地为山东海阳东方航天港;公司已中标上海空间推进研究所(隶属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六研究院)三年期氦气、氮气等产品综合保障服务项目。
未来十年,我国商业低轨卫星组网任务艰巨,随着火箭可回收技术的突破与提高及高密度发射的实现,相关特燃特气需求潜力巨大。公司将继续聚焦商业航天特燃特气需求领域,着力打造九丰“航天特气”专业品牌,持续提升关键技术与专业能力、综合保障能力,为我国商业航天发展贡献九丰动力。
五、风险因素分析
1、本项目实施达产后,预计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但如果宏观经济、产业发展、火箭发射需求等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存在项目效益不达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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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的风险。
2、二期扩能计划投资所涉及的项目用地尚需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二期扩能的最终实施方案需综合考虑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中长期火箭发射数量与频次,以及星箭产业园区(卫星超级工厂)的特气需求,最终投资金额及扩能具体内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具体以公司后续相关公告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