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7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股票专项回购贷款,其中股票专项回购贷款拟占回购资金的 90%。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取得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工商银行将为公司提供股票专项回购贷款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具体将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8.13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
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或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回复;若本次回购期间拟实施股票增减持计划的,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如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需通知债权人,存在债权人可
能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始终坚信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对中国资本市场的长期发展前景保持坚定信心。“价值为尊”是公司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高度重视全体股东权益与回报。经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决定实施本次股份回购计划,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切实维护公司价值和投资者权益。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并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4/1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5/4/7
预计回购金额 20,000.00万元~30,0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自有资金及股票专项回购贷款,其中股票回购贷款
拟占回购资金的 90%。
回购价格上限 38.13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524.52万股~786.78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81%~1.21%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1、现阶段,公司“一主两翼”业务发展格局已初步形成并取得良好成效,清洁能源一体化“哑铃型”发展模式持续优化,能源服务增长动能不断释放,特种气体业务布局加快推进,公司整体价值加快提升。
2、公司于 2024 年 6 月制定《未来三年(2024-2026 年)现金分红规划》,提出当
公司董事会认为二级市场股价与公司真实价值出现偏离时,将视情况在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择机启动回购股份计划以维护公司市值,且将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董事会经过专项研究,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公司真实价值与二级市场情况等,认为公司当前股价未能充分反映内在价值,拟定公司自 2021 年上市后的第五次股份回购计划(即本计划)。
3、通过持续的股份回购计划,积极预防和应对系统性、突发性、极端性二级市场异常波动及流动性风险,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服务于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券监督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在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内,《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作出调整的,
按调整后的规则实施。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公
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8.13 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
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确定。如在回购期限内发生现金分红、
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六)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
在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38.13 元/股条件下,分别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20,000.00 万元人
民币与上限 30,000.00 万元人民币,测算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如下:
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 拟回购资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 拟回购资 回购实施期限
(股) 总股本的 金总额 (股) 总股本的 金总额
比例 (万元) 比例 (万元)
全部注销并减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少注册资本 5,245,213 0.81% 20,000.00 7,867,820 1.21% 30,000.00 过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 12 个月内
注:总股本数量按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 649,258,038 股计算。
本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为准。如在回购期限内发生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拟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相应变化。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专项回购贷款,其中股票专项回购贷款
拟占回购资金的 90%。已取得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工商银
行将为公司提供股票专项回购贷款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具体将以双方签订的
贷款合同为准。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在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38.13 元/股条件下测算,本次回购股份全部注销并
减少注册资本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回购前 回购注销后 回购注销后
股份类别 (截至2025年3月31日)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561,586 1.01 6,561,586 1.02 6,561,586 1.0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42,696,452 98.99 637,451,239 98.98 634,828,632 98.98
股份总数 649,258,038 100.00 644,012,825 100.00 641,390,218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
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
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