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弘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澳弘电子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13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负责组织实施其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不超过 3,573.1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8.23 元。
截止 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实际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3,573.1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共计募集人民币 651,376,130.00 元。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不含税)人民币 43,471,698.11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607,904,431.89
元,已由国金证券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分别汇入:①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新北支行账号为 1098200000006006 的募集资金专户 260,000,000.00元;②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账号为 519902184510102 的募集资金专户 296,388,431.89 元;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账号为
32050162843609605058 的募集资金专户 51,516,000.00 元。在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6,121,721.5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1,782,710.34 元。
截止 2020 年 10 月 15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62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651,376,130.00
减:承销及保荐费 43,471,698.11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到位金额 607,904,431.89
减:支付发行费用 16,121,721.55
减: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减: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506,314,230.20
减:以前年度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0,890,381.73
减:本年度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5,512,215.66
减:本年度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减:本年度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加:累计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减手续费) 34,384,082.86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期末余额 23,449,965.61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20 年一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签署情况如下:
① 在 江 苏 江 南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北 支 行 开 设 账 号 为
1098200000006006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与国金证券、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②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开设账号为 519902184510102 的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与国金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③ 在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常 州 新 北 支 行 开 设 账 号 为
32050162843609605058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与国金证
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公司与国金证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募
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的,公司应当通知保荐机构。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
方式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 1098200000006006 260,000,000.00 - 账户
股份有限公司新北支行 已注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9902184510102 280,266,710.34 22,496,838.27 活期
常州新北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2050162843609605 51,516,000.00 953,127.34 活期
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058
合计 591,782,710.34 23,449,965.61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请参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的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将不超过 10,000.00 万元(含 1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该笔闲置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2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将不超过 15,000.00 万元(含 1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该笔闲置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
将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 1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该笔闲置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5.4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