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018 公司简称:长华集团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长华集团 605018 长华股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章培嘉 王远瑛
电话 0574-63333233 0574-63333233
办公地址 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环城北路707号 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环城北路707号
电子信箱 zhangpeijia@zjchanghua.com wyy@zjchanghua.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3,282,230,547.24 3,294,291,541.84 -0.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692,554,719.70 2,728,786,728.96 -1.33
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949,709,412.97 1,154,944,226.51 -17.77
利润总额 29,231,191.80 63,319,375.26 -53.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3,358,419.69 61,935,774.51 -46.14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4,672,734.40 54,381,367.88 -54.63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14,031,449.92 262,903,315.31 -56.63
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22 2.26 减少1.04个百分点
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7 0.13 -46.15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7 0.13 -46.15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6,43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王长土 境内自 48.13 226,800,000 0 无 0
然人
王庆 境内自 20.63 97,200,000 0 无 0
然人
宁波长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其他 7.64 36,000,000 0 无 0
(有限合伙)
宁波久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其他 3.18 15,000,000 0 无 0
合伙)
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其他 0.40 1,886,649 0 未知 0
企业(有限合伙)
夏雪 境内自 0.24 1,120,000 0 未知 0
然人
杨永林 境内自 0.18 835,600 0 未知 0
然人
诺德基金-福州翰高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诺德基 其他 0.16 766,872 0 未知 0
金浦江 373 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
吴赞华 境内自 0.16 747,100 0 未知 0
然人
陈菁 境内自 0.14 670,000 0 未知 0
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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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自然人股
东王长土、王庆系父子关系;宁波长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和宁波久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
司持股平台,王长土系宁波长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庆系宁波长宏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宁波久尔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王暖椰系王长土的女儿、王庆的
胞妹,有限合伙人沈芬系王长土的配偶、王庆的母亲,有
限合伙人王月华系王长土胞姐,有限合伙人姚绒绒系王月
华女儿。
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
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不适用
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