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5-059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公司
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法律责任。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
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七项制度修订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监事会职责。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吴玉珍、施蓓、顾东杰、万秀月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内容修订对照表后附附件)
经相关内容增加及变动,原有的章、节、条、款序号将依次顺延作相应调整,涉及条文序号引用的,所引用的具体条文序号根据修订后《公司章程》的条文文号进行相应变更。本次《公司章程》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修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修订
《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三、公司部分制度修订的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梳理,现将本次所需修订的部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表所列:
对应本次董事会审议 制度名称 是否提交股东
议题序号 大会审议
议案二 股东会议事规则 是
议案三 董事会议事规则 是
议案四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否
议案五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是
议案六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是
议案七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注:本次废止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已整合至《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前 述 修 订 后 的 各 项 制 度 , 同 日 全 文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1 日
附件
《公司章程》主要内容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股东大会 股东会(均调整为股东会,不再逐一对比)
半数以上 过半数(均调整为过半数,不再逐一对比)
监事、监事会;第七章监事会 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内容;删除第七章整章(由审计委员
会履行监事会职责,不在逐一对比)
/ 新增“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的“第二节控股股东”整一节
(不再逐一对比)
新增“第五章董事和董事会”的“第三节独立董事”整一节和
/ “第四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整一节(不再逐一对比)
第一条为维护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 第一条为维护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
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新增】第九条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
/ 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八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第十八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 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格。
格。
第二十一条公司发起人以 2018 年 3 月 31 日各自持有的 第二十一条公司发起人以 2018 年 3 月 31 日各自持有的杭
杭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作为出资。公 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作为出资。公司股司各发起人的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及 改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36,000 万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持股比例如下: 1 元。公司各发起人的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出资
序 认购的 出资 持股 时间及持股比例如下:
号 发起人名称 股份数 方式 出资时间 比例 认购的 持股
(万股) (%) 序 发起人名称 股份数 出资 出资时间 比例
杭州市城市建设 号 (万股) 方式 (%)
1 投资集团有限公 24,660.0000 净资产 2018 年 6 68.500 杭州市城市建 净资 2018 年 6 月 8
司 月 15 日前 1 设投资集团有 24,660.0000 产 日 68.500
杭州市实业投资 净资产 2018 年 6 限公司
2 集团有限公司 8,100.0000 月 15 日前 22.500
浙江华视投资管 2018 年 6 杭州市实业投 净资 2018 年 6 月 8
3 理有限公司 1,800.0000 净资产 月 15 日前 5.000 2 资集团有限公 8,100.0000 产 日 2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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