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5-041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向控股子公司实缴注册资
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
新项目名称:湖北小池滨江新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新项目”)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公司拟中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 6,706.96 万元及专户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投入到新项目。公司将向控股子公司湖北滨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或者“湖北滨江”)以实缴注册资本金的方式用于新项目的建设。原项目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实际业务需要,另行组织开展。
新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 18 个月,完工投产后可逐步产生收益。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向控股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 号)核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1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 6.1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7,417,000.00 元。扣除承销费
和保荐费 25,151,1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22,265,900.00 元,已由主
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8,205,000.00 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4,060,90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出具了《验资
报告》(天健验[2021]329 号)。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88,517,972.37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情况如下,其中:
序号 项目名称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募集资金累计投 投入进
项目 资总额(万元) 入金额(万元) 度(%)
1 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 注 1 6,689.13 - -
供气技术改造工程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
2 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 注 1 6,913.53 6,984.26(注 2) 101.02
产技改项目(注 1)
3 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 否 3,010.00 1,777.23 59.04
4 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 否(拟变更) 6,706.96 - -
供热三期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 否 4,000.00 4,000.00 100.00
贷款
(注 1:公司已将“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变更为“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
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并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 6,689.13 万元及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该项目在专户产生的利息 224.40 万元,合计 6,913.53 万元,以增资的方式投入到全资子公司浙江
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专项用于“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的实
施。因 2024 年 3 月供热负荷较高,为保障下游用户供热需求,#3 锅炉无法按原计划停运改造,该项目达
到整体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 2024 年 9 月(详见公司披露的 2024-023 号《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的公告》)。截至 2024 年 9 月,该项目已按照预期实施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详见《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编号:2024-063);注 2:项目实
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出计划使用规模的部分为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二)原项目、新项目的名称及投入金额概况
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原项目为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
期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新项目为湖北小池滨江新区热电联产项目
(一期)。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充分考虑自身发展情况和项目所处市场环境
的基础上,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实施新项目,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
募集资金6,706.96万元及专户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
余额为准),以向新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滨江实缴出资的方式用于
新项目的建设。新项目总投资额约6.7亿元,不足部分由湖北滨江自筹解决。
本次变更前后,原项目和新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变更前计划使用募集 变更后计划使用募集
资金(万元) 资金(万元)
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 6,706.96 -
6,706.96万元及专户
湖北小池滨江新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 产生的利息(具体金
- 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
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向控股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
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此次变更涉及的原项目为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项目实施
主体为控股子公司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杭丽”),投资总
额为9,063.4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6,706.96万元。截至2025年8月31
日,该项目尚未实施,累计已实际投入金额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6,706.96
万元,截至2025年8月31日在专户产生利息为679.60万元。
(二)项目变更的具体原因
公司当时拟定原项目主要考虑该项目一是发挥集中供热的经济效益、生态效
益;二是提升集中供热能力,提高供热质量,增强盈利能力;三是充分保障园区
供热的安全性、稳定性。
近年来受经济环境变化以及项目所在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产业升级
和结构调整政策影响,丽水杭丽下游热负荷增长不及预期,基于谨慎性原则,为
确保公司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尚未实施该
项目。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按规定对该募投项目重新做了研究和论证后认为:丽水杭丽供热负荷增长未达预期,该项目当前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需暂缓实施。公司将密切关注园区招商引资动态以及现有热用户增产扩能需求,根据市场环境以及自身实际状况适时考虑该项目的实施。(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015号公告)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的议案》,公司按规定对该募投项目重新做了研究和论证后认为:目前受经济环境影响,丽水杭丽下游产业发展、供热负荷增长未达预期,尚未满足实施该项目的条件,继续暂缓实施。公司将持续关注园区招商引资,深入了解下游产业发展,研判园区用汽变化趋势,适时考虑该项目的实施。(详见公司披露的2025-018号公告)
综上,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充分考虑自身发展情况和项目所处市场环境基础上,公司拟中止原项目,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6,706.96万元及专户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投入到新项目。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新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湖北小池滨江新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湖北滨江能源有限公司
3.工程规模:2×155t/h高温超高压锅炉,2×20MW高温超高压、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并配套管网及相关辅助设施。
项目建设厂址地处小池滨江新区西北角,位于小池镇西北方向,厂址直线距离小池镇中心约7km,与北部方向的黄梅县中心直线距离约35km。目前,新项目实施主体湖北滨江已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处于项目开工建设的筹备阶段。
(二)项目投资计划
新项目计划投资金额约为6.7亿元,公司拟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6,706.96万元及专户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以向新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滨江实缴出资的方式用于新项目的建设。不足部分由湖北滨江自筹解决。
序号 费用名称 金额(万元)
1 工程静态投资 63,300.00
1.1 建筑工程费用 20,346.00
1.2 设备购置费用 24,793.00
1.3 安装工程费用 9,242.00
1.4 其他费用 8,919.00
2 铺底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