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5-008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 号)核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1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
股发行价格 6.1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7,417,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25,151,1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22,265,900.00 元,已由主承
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8,205,000.00 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4,060,9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29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204,060,900.0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已使用募集资金 40,000,000.00 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募集资金 69,842,575.65 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
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15,293,320.00 元用于募
投项目中的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项目。2024 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协定存
款利息合计 1,187,492.84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
募集资金余额为 90,543,072.82 元。明细如下:
项 目 金 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247,417,000.00
减:发行费用 43,356,100.00
募集资金净额 204,060,900.00
减:以前年度已投入募集项目金额 98,155,193.37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等净额 10,430,575.63
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116,336,282.26
减:本年度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26,980,702.28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等净额 1,187,492.84
等于: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90,543,072.82
其中:银行活期存款 90,543,072.8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分别与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城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分别与浙江安吉天子
湖热电有限公司、杭州联合银行安吉绿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
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
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9042101040026193 募集资金专户 73,514,317.33
司杭州玉泉支行[注 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 3301040160017931315 募集资金专户 17,028,755.49
车城支行
合 计 90,543,072.82
[注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和杭州保俶支行进行合并,并保留了杭州城
西支行,杭州玉泉支行系杭州城西支行的二级支行。
[注 2]“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账号:201000334710210)已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完成注销,具体详见《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编号:2024-06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和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
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
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募投项目“丽水市杭
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尚未实施且己搁置超过一年,需进行重新论证。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按规定对该募投项
目重新做了研究和论证后认为丽水杭丽供热负荷增长未达预期,该项目当前实施
存在不确定性,需暂缓实施。具体详见《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2024-015)。
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的议案》,公司按规定对该募
投项目重新做了研究和论证后认为:目前受经济环境影响,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
公司下游产业发展、供热负荷增长未达预期,尚未满足实施该项目的条件,继续
暂缓实施。公司将持续关注园区招商引资,深入了解下游产业发展,研判园区用
汽变化趋势,适时考虑该项目的实施。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编号:2025-018)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 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董事 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监事会、保 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城支行及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账户办理了协定存款,根据存款余额按日计息、 按季结息,具体情况如下:
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城支行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期末余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杭州银行股 单位协定存
份有限公司 存款 款 1,702.88 不适用 不适用
湖墅支行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安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关联
期限 类型 排 收益率 (如有) 交易
2024年9月
23 日-2025 保本保证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年 8 月 19 收益型
日
[注]杭州银行湖墅支行为募集资金专户杭州银行汽车城支行的辖区支行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
受托方名称 产品 产品 期末余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额(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 单位协定
份有限公司杭州 存款 存款 7,351.43 不适用 不适用
玉泉支行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关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联交易
2024 年9 月 23日 保本保证
-202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