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6 证券简称:山东玻纤 公告编号:2026-019
转债代码:111001 转债简称:山玻转债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
“山玻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发生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111001 山玻转债 可转债转股停牌 2026/1/20 全天 2026/1/20 2026/1/21
调整前转股价格:11.07 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11.18 元/股
“山玻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6 年 1 月 21 日
“山玻转债”自 2026 年 1 月 20 日停止转股,自 2026 年 1 月 21 日恢复转股。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144 号)的核准,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开
发行了 6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60,000 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459 号文同意,公司 60,000 万元可转换
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山玻转债”,债券代
码“111001”。
“山玻转债”存续起止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8 日至 2027 年 11 月 7 日,转股起
止日期为 2022 年 5 月 12 日至 2027 年 11 月 7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13.91 元/股。当
前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11.07 元/股。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一)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山玻转债”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
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调整事由
1.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需回购注销 245 人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63.6279 万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相关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2.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出具《关于山
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山能集团函【2024】134 号),山东能源集团同意公司按规定终止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5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同时,本次激励计划配套的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披
露的《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4.2025 年 2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相关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5.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回购注销手续,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披露的《山东玻纤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股份已于 2026 年 1 月 19 日完成注销。由于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化,需对“山玻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一)转股价格适用的调整公式
根据上述转股价格调整依据,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调整“山玻转债”转股价格适用的调整公式为:
P1=(P0+A×k)/(1+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二)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公式及本次回购注销的每类注销股数及回购价格情况,P0=11.07 元/股,A 为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分别为 A1=4.9442 元/股,A2=3.8823 元/股,A3=4.9429元/股,A4=4.94 元/股,A5=3.88 元/股,A6=3.508 元/股。
k 为本次每类回购注销的股数占回购注销实施前公司总股本(610,967,990 股)的比例。
k1=(-33900/610967990)×100%=-0.0055%
k2=(-14338/610967990)×100%=-0.0023%
k3=(-17554/610967990)×100%=-0.0029%
k4=(-9556146/610967990)×100%=-1.5641%
k5=(-988262/610967990)×100%=-0.1618%
k6=(-340000/610967990)×100%=-0.0556%
即 P1= ( P0+A1 × k1+A2 × k2+A3 × k3+A4 × k4+A5 × k5+A6 × k6 ) /
(1+k1+k2+k3+k4+k5+k6)≈11.18 元/股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山玻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11.07 元/股调整
为 11.18 元/股。调整后的“山玻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1 月 21 日起生效。
“山玻转债”自 2026 年 1 月 20 日停止转股,自 2026 年 1 月 21 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