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1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现金管理额度: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风险。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
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65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1,500股,发行价格为66.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90.00元,扣减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2,904,135.42 元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7,095,854.5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全部到位,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5)第 00421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24 日,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净额 已累计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
对价、中介机构费用、
1 交易税费等并购整合 88,709.59 4,701.50 85,300.40
费用
2 偿还借款 10,000.00 10,000.00 0
合计 98,709.59 14,701.50 85,300.40
注:上表中“已累计投入金额”、“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均包含募集资金本金及其孳息。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决议有效期
使用期限自 2025 年 12 月 26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25 日止,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财务部门人员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4、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5、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
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产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因此,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7 日